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与政府管制的实证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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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与政府管制的实证分析

张立凡余祎萌邹贤

四川能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随着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以往国有垄断局势遭到了彻底打破,不仅极大拓宽了融资途径,引进了更多先进专业化技术手段,还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我国政府地位的转变。然而也存在着管理控制体系滞后性问题,需基于法律法规层次积极构建相对完善监管制度。本文主要对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和我国政府监管机制的实证性分析展开研究探讨。

关键词: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政府管制;实证分析

据调查显示,我国自来水业是通过国有企业的长期建设经营形成,所有资金价格及盈亏情况均由政府管理控制,企业不需承担任何经营风险隐患,呈现出政企合一管理模式,虽然该种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存在着财政负担较大、技术水平提高较慢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自来水业能积极开展民营化改革,通过新资本的引进来合理改善旧管网设施存在问题,进而利用有效竞争实现自来水业的健康发展。

一、关于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的案例分析

(一)深圳某水务集团股权转让项目

据现阶段调查分析可知,深圳相较于其他城市而言拥有着良好市场经济条件,同时这也属于自来水业市场化改革的基础前提。2015年年末,6家国有企业借助招聘手段吸引投资者的工作已经全面结束,其中涉及到的股权转让总资金共有80亿元左右,在此过程中大胆尝试了一系列自来水业改革举措,如法律法规、政府改革及企业改制等,都对该城市自来水业市场化改革有着较大影响。例如:深圳颁布制定了第一部城市级别供水条例内容,对供水企业应取得收益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就该转让项目实际情况展开深入化分析探讨:第一,项目模式。该水务集团当前投资总资产约为85亿元左右,其中自来水生产规模已达到178m3/d,污水治理达到134m3/d,经营规模在全国总排行中名列前茅,直至目前为止该水务集团实际销售收入已超出15亿元,平均年供水量约为7亿m3。

第二,项目特点。(1)给予经营许可证明。根据深圳颁布的《市政共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深圳政府需通过授权方式给予水务集团一定经营许可权利,使其能够严格按照经营许可权规定标准落实,进而不但能实现对投资成本的有效控制,还能切实提高自来水业管理水平,促使我国水务市场占有比例不断扩大;(2)监督管理。通过上文给予的经营许可权利可对水费价格明确规定,针对自来水业应用情况实时监督控制,避免水务价格出现上下波动情况。

第三,项目评价。有上文可知,该水务股权转让项目案例不但能将管网包括在内的水务集团股权转让给外资,还能将污水治理列入到水务集团工作范围内,真正实现供排水一体化成效,并且水务集团的股权转让还能促使企业产权开始朝向多元化过渡转变,彻底改变政府扮演角色,将政资和政企有效分离开来,不断完善自来水业监管体制,从而有效明确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管制和被管制关系。

(二)成都自来水厂项目

成都作为我国自来水行业方面的首个审批项目受到了高度关注重视,其主要存在作用便是将外资引进到公共型事业领域内,彻底打破以往传统政府垄断格局,并且该项目对政府来说属于一种全新形式的融资途径,需积极构建成立专业负责机构,尽可能安排专业水平较高且操作经验较强人员负责,甚至市政府还可聘请一些专业性咨询顾问,便于为招标文件规范制定提供参考性价值。就以下几方面内容展开详细阐述:第一,项目模式。该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为90万m3/d项目,其中主要包括45m3/d净水厂工程和28Km长的运输管道,共投资成本为1.178亿元,其中30%作为基础资金,主要是由自来水企业股东提供,而剩下的70%则是由多个投资银行共同融资产生。

第二,项目特点。(1)给予经营许可权利。通常成都授予经营许可权利自生效日期开始共有18年,其中建设期间为3年,运营期间为15年,在此范围内自来水企业负责的设计、融资及运营等环节工作全达到指定时间后,可在无任何补偿条件下将其交由人民政府或是其他指定机构负责;(2)价格调试。需严格按照自来水企业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支付费用主要包括额定水量水费和超额水量水费,确保将水费价格控制在标准范围内,避免出现上下波动情况,并且服务费用仅仅只需征收加工费用,水费和税收不包括在内。

第三,项目评价。成都自来水厂作为我国首个审批项目,彻底突破了以往传统由各级别政府直接进行投资建设做法,开始以公开投标选择为主形式为主,具体实施过程中所有资金均由外方独自承担,政府机构并不会投入任何资金。同时该自来水也项目的落实执行不单单引进了充足资金成本,还引入了相对先进管理技术,不断强化了对概念性设计的重视程度,切实提高基础设施性能实用性优势,针对改革设计不断优化改进,进而在最大限度节约投资成本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上述案例对我国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的帮助作用

(一)监管落实的首要前提便是构建公私合作制

为保证自来水业监管机制应用成效达到最佳状态,相关人员就需合理引进公私合作机制,将如何明确共有权利和保证共有权利放在重点位置,避免公权和私权相互渗透影响。据调查显示,在开展落实公共事业监管改革时相对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提出都非常有必要的,但基于当前现状来看,尚不具备较完善公共事业法律,对公共所有权判定也是不够合理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阻碍了事业部门竞争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能够借助立法形式充分明确公共事业所有权,对国有企业改革起到良好帮助性作用,不断完善公共立法背景下的治理结构,从而推动公共事业市场化进程朝向可持续方向深入化发展。

(二)构建完善事业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合同监管要求

从根本上来说,事业监管体系的构建必定会对政府组织结构产生影响,进而涉及到管理权限及监管职能等方面内容,再加上中央和堤防权利的再分配,都需要经过法律法规来判断约束,尽管初期阶段可以以行政法规为主,但还是需要拥有一部完善规定,这往往代表着监管机构运行流程与其他存在较大区别,必须由法律法规建立形成,而并不是通过行政部门产生。而合同监管作为当前事业监管机制构建的初步环节,需将竞争合理列入到监管机制之中,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定价或是相关公式列入其中,便于实现定价管理,甚至还可将公共事业服务质量、监管标准规范等全部列入到合同条款内容中,而政府作为经营权利许可的主要负责人则需切实履行自身监督管理职能,从而实现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最佳成效。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现阶段社会的不断发展,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已逐渐成为必然趋势,因而这就需要我国政府部门能够彻底改变以往独立承担局面,积极鼓励支持事业部门参与到管理控制内容中,对监管人员提出严格化标准要求,不仅需要其拥有相对专业技术,还要具备良好综合素质水平,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管机制,极大拓展融资来源途径和实际工作效率,促使我国政府能够真正发挥自身存在价值,为自来水业民营化改革达到最佳效果提供有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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