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举制在日本昙花一现的原因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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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举制在日本昙花一现的原因探究

曹思静

曹思静

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要:在大化改新之后,日本参考了中国的唐律制度,于7世纪至10世纪期间实施了律令制,在8世纪中后期达到鼎盛。其中,《大宝律令》的颁布意味着日本最初的教育制度形成了,随着《养老律令》的颁布,贡举制也作为选官考试制度正式在日本建立。由此可知,日本确实曾经学习引进过科举制度,但仅仅实施了234年就被废除了。本文从律令制对日本选官制度的影响切入,从考试科目、考生来源、考试目的、社会机构这几个方面来讨论贡举制在日本没能扎根的原因,由此来探究日本贡举制度的本质和作用。

关键词:律令制科举制贡举制贵族

一、律令制影响下的选官制度

(一)日本律令制的形成:

公元7世纪后期,即日本飞鸟时代后期,为巩固天皇制,加强中央集权,日本开始学习中国制定了律令制度。于667年到758年间陆续颁布了《近江令》《净御原令》《大宝律令》以及《养老律令》[(日)坂本太郎《日本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一系列法典,最终确立了较为完善的古代律令制国家。718年,藤原不比、粟田真人等十余人以唐朝的《永徽令》为蓝本,在《大宝律令》的基础上修成了《养老律令》,为古代日本国家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贡举制度的产生:

《大宝律令》是日本古代的基本法典,律即刑法,令相当于行政法、诉讼法。它的颁布意味着贡举制度在日本得以确立。《养老律令》是在《大宝律令》的基础上进行部分修订后编纂而成的律令。《养老律令》的颁布,明确规定了以贡举考试的方式来选拔人才。每年举行一次的贡举考试制度正式在日本建立。奈良时代为了培养官吏,在中央设立了由大学寮管辖的大学,在地方设立了由国司管理的国学,每年都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在学时间最长为9年。考试的学生分为贡人和举人,从国学推荐而来的称为“贡人”,主要是指地方推荐到中央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从大学推荐而来的称为“举人”,是指出身于中央或地方设置的学校,参加贡举考试者。因此,这种考试制度被称作贡举。

日本贡举制以秀才、明经、进士、明法四科作为主要科目,考试科目与和内容内容大致与唐朝科举相同,对于贡举考试及第者授予一定的官阶并考虑录用。总而言之,无论是考试科目、评审标准,还是等第区分和及第授阶方面都主要沿袭唐朝。然而,日本并没有一味照搬,而是根据本国情况做了一定调整和创新。因此,贡举制和科举制其实是有着很大区别的两种选官考试制度。

二、贡举制与科举制的比较:

(一)贡举制与科举制有何异同?

日本贡举制的产生与日本积极学习中国文化密切相关,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日本实施贡举制的初衷与中国的科举制产生原因类似,都是为了中央集权的需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尝试。那么,究竟为何科举制在中国作为重要的文教措施延续了千年,但贡举制在日本却没能扎根呢?下面通过表1的比较来全面探究两者的异同并分析其原因。

表1日本贡举制与中国科举制的比较

仔细对比表1的内容可以看出,日本的贡举制参考了中国科举制的考试科目,设立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四科,在此基础上又增设了医、针二科。从考试内容来看,明经科考试“试《周礼》、《左传》、《礼记》、《毛诗》各四条,余经各三条…”[日本科举制度维基百科],进士科考试“试时务策二条”和帖读。明法科考试与唐朝完全相同,内容为“试律令十条”[同上]。虽然不同时期贡举制经历了各个科目的调整与对考试对象的身份要求变化,但始终都作为一种国家选官考试制度存在。从增设的医、针二科可以看出,日本在仿照中国建立贡举制度的同时,也不乏自己的创新。

但是,在科目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式以及考试制度的发展和影响方面,贡举制和科举制有很大的差异。首先,秀才、进士科目在考试制度中都得到了重视,但其发展却迥然不同。唐朝科举制实行的结果是,秀才科逐渐停废,而进士科日渐兴盛。自《大宝律令》颁布后的100年内,最受重视的秀才和明经二科的及第者只有数十个。并且,秀才科逐渐独盛,进士科和其余科目逐渐衰落。究其原因,除了与科目难易程度有关之外,还与当时的文化风潮影响有密切关系。受唐朝的文风影响,自圣武天皇以来,急需提高贵族的汉文学素养,培养宫廷诗人。秀才科产生出了注重文学性的趋势,因此促进了其在贡举制中的地位和发展。

其次,考生来源方面体现了中日选官制度的不同目的。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的科举制不限制考生身份地位,而日本的贡举考试只有贵族阶层才有资格参加,中世纪以后,贡举考试名存实亡,变成了须经权贵推荐方能参加,并且几乎无条件及第的考试。827年中纳言安世良峰在《太政应补文章生并得业生复旧例云》中上奏到:“高才未必贵种,贵种未必高才”[刘海峰《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页],希望朝廷取消文章生的身份限制,唯才是举,这也反映出了当时参加秀才科贡举考试的考生已经贵族化。

(二)为何贡举制与科举制有不同的命运?

科举考试制度在中国由盛及衰长达1300年之久,而在日本仅仅存活了300年左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考试目的不同。中国自隋朝开始,统治者为进一步削弱氏族势力,扩大统治基础,于是采用了不限制地位身份的科举制作为选官制度来加强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反观日本实施贡举制的目的,是旨在保障贵族势力的既得利益而设立的官员能力考试制度。特别是院政期以后,奉行的是“荫位制”的选官制度,虽然贡举考试的成绩与官位相关,但只要是五品以上的高级贵族子女,就算考试不及格也可以顺利任官。而六品以下的贵族子弟,则无论如何勤奋求学,也只能被授予五品子女同级别或者更低级别的官位。虽然也出现过像勇山文继[吴光辉【科举考试与日本】2005年第4期]那样通过了贡举考试,从平民到进士,最终成为贵族的特例,但是普遍看来,贡举制为了保障贵族阶层的既得利益,官位世袭化日趋严重,像科举制那样向平民阶层也敞开门户的考试制度并不适用。因此,到10世纪以后,进士科已经废绝,11世纪以后,除文章试之外的诸科都已没落。

其次,中国有文官和武官之分,特别在唐宋时期,科举制作为以培养为政者需要的文官为中心的选官制度来实行。但是,从中世时期开始,日本已经进入了武家政权的幕府统治时代,在这种政治体制下,担任国家管理事务的也是佩刀的武士,因此是不分文官和武官的。换言之,武官为政的政治体制下,像科举制那样不问出身不问地位唯才是举的文官选官制度是没有存在的必要性的。所以,1177年,大学寮被大火焚毁,之后就再未重建,贡举制度宣告彻底废除。

再者,当时的日本正处于部民制社会转型期,大部分下层庶民摆脱奴隶身份不久,没有受教育和接触到学问的机会,不具备参加考试的客观条件。但是就算到了商品经济大力发展的江户时代,庶民教育取得了巨大成果,人民识字率居世界首位的时期,贡举制也并没有死灰复燃。中国的科举制属于选拔式考试,国民长期受到“学而优则仕”的教育观的影响,无论是官办教育机构还是私学机构,其教育内容也都围绕科举考试的要求来展开。但是江户时期的庶民教育和入仕为官无关,自始至终都是以提高个人教养,普及基础知识为目的而推行的实用型教育。因此,以选官为目的的考试制度在当时并不具备社会基础。

三、结语:

自隋以来到清王朝结束,中国一直处于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之下,皇室的血缘关系和急需扩大的统治基础形成了矛盾,因此官职向平民阶层开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也是科举制作为选官制度能够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延续1300多年的根本原因。科举制的实质是用考试的方法来实现公平竞争[刘海峰《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页],然而日本的贵族制并非官僚制的国家体制,到了江户时期的幕藩体制,明治初期的藩阀掌权的政治体制,也都没有为贡举制的发展提供一个合适的土壤。因此,科举考试在中国发挥的政治价值并没有在日本得以实现,贡举制作为选官考试制度始终带有浓厚的贵族色彩,并不能发挥唯才是举、公平竞争的政治基础,只是昙花一现而已。

参考文献:

1、(日)坂本太郎《日本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日本科举制度】维基百科

3、刘海峰《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吴光辉【日本科举制的兴亡】2003年第5期

5、吴光辉【科举考试与日本】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