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陈少敏事件”引发的关于党员权利保障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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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10月31日,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对中央专案审查小组进行举手表决.这份报告对刘少奇作出了错误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表决过程中,中央委员陈少敏伏在桌子上,拒绝举手,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投了全会唯一的一张反对票.这就是"陈少敏事件".这次全会上,除陈少敏之外的其他人都举了手,原因比较复杂,其中有一部分人明知刘少奇根本不是什么叛徒、内奸和工贼,但在当时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党员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在表决时不敢表示异议,只好违心地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