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从严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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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从严治军

汪合义

陆军步兵学院

我国古代杰出的军事家孙武曾说过:“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早在两千年前就已总结出慈爱温和的手段永远不会造就训练有素的威武之师,把严格管理教育,从严带兵作为为将之道。促进官兵成长进步,抓好部队建设,营造绿色氛围,更多的则是在落实一个“严”字上用实招使长劲,具体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之有据,法出有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而无据,行之不远。“条令条令,条条是令”。军人必须时时、事事、处处受到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抓好绿色交往营造绿色环境也是如此,具体说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落实规定不打折。在绿色交往中,“严”不仅要严在贯彻条令条例、执行法律和赏罚分明上,更要严在绿色交往的长效机制上。如果说条令条例是治军的法典,那么《倡导绿色交往若干规定》就是绿色交往的“尚方宝剑”。在部队绿色交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管理官兵,把广大官兵的言行统一到“规定”上来,自觉养成良好的交往习惯,把官兵的交往引入健康文明的轨道。二是剔除陋习不心软。在交往中,一些官兵信奉“交往强比军事强吃香,关系硬比素质硬可靠”的潜规则,而经常在成长进步、立功受奖、入党提干的问题上出现一些拉关系找靠山、花钱送礼找人说情,寻找进步“捷径”的不良倾向,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办事,随心所欲,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只能让尽心尽力干工作的同志,流汗又流泪,长久下去单位的建设将会节节败退,因此要自觉维护各种规定和制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三是坚持原则不让步。实践证明,对庸俗腐败关系的迁就,就是对纪律的破坏,就会给部队建设埋下祸根。抓部队,必须坚持从严执纪,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腐败违纪问题,一定要做到露头就抓,有迹就查,决不能养痈遗患。如果不坚持原则,不按规定办,结果只能是“错误常犯,错事不断”。我们极个别基层干部,经常收受官兵礼物,结果一些官兵发生违纪现象时,就不能党性原则,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批评,使这些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给部队建设遭受很大损失。

二、严之有度,有张有弛。凡事总有度,超过了“度”,就会走向反面。这里讲的“度”不等同于“中庸之道”,搞平衡、折衷。我们讲的严格执行规定,也不是越严越好,更不是照搬照抄。而是将严和爱统一起来,严得科学,严得符合规范和要求,在方法上就严而有据,严而有理,严而有度,具体说要注意以下四点:一要把握好时机分寸。在绿色交往过程中如果“严”过头,就容易造成不讲原则乱分寸,不讲人情走极端的不良后果;因此,“严”要严得科学合理,把握好分寸,标准就是严格按条令条例和规定办事,凡是条令要求的就办,条令不允许的就要坚决禁止。二要把握好力度大小。既不能偏松、偏宽、偏软,也不能把严格管理定位在法定的尺度之上。不能把离开条令条例的“土政策”视为高标准;不能把随意降低条令条例规定的标准等同于从实际出发、灵活处理。要严格的按照条令条例、法律法规和绿色交往的规定去做。三要把握好冷热度数。要从日常迎来送往、节日活动、操办庆典等最难抓的问题严起,无论什么情况都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坚决压制风头紧与风头松不一样、部队内和部队外不一样、领导与部属不一样的现象。特别是部队驻地在城市、身处繁华闹市区、遇到敏感热点问题时更要严,做到时时严、处处严,严得经常,严得持久。四要把握好刚与柔的度。就是说,我们讲严,并不是一味地禁、堵、罚,单靠行政命令。我们不仅要自己知道规定和各项要求制度的严肃性,在自身做好的同时还要教育和引导所属官兵自觉地遵守规定,共同把好绿色交往的度。

三、严之有术,方法得当。方法得当,万事顺畅;路数不清,劳而无功。我们应当一视同仁,坚持“一把尺子人人量,发现短处都补长”。但我们有的基层干部在官兵交往中却出现偏差:在人员上,严新兵不严老兵;严听招呼的兵,不严“刺头兵”。在时间上,正课时间严,业余时间、节假日松;整顿时严,整顿后松。在内容上,严粗不严细,严轻不严重等。这些现象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严。基层干部在绿色交往中必须做到:一是疏堵并举,避免重堵轻疏。倡导绿色交往,树立新风正气重在“疏导”而不是靠“严堵”。必须克服单纯“管、盯、禁、堵”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管教结合、疏堵并举的原则,既要靠条令条例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束”其行,更要靠思想教育耐心疏导,关心爱护。在维护战士的正常权益中,充分调动战士遵章守纪、维护规定的内在动力,使官兵交往从“不要我做”向“我不要做”转变,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升华。二是标本兼治,避免重标轻本。所谓“标”,就是单纯约束行为,把交往中不正当的人和事管住,即被动式的管理。所谓“本”,就是从育人的角度出发,实施科学管理,着眼点是放在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提高战士素质和觉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