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乌头类中药的毒性研究概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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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乌头类中药的毒性研究概述

赵文婷袁颖

赵文婷袁颖(上海中医药大学201203)

【摘要】附子、川乌、草乌是是常用的乌头类中药,这类中药大多有毒性。本文旨在从古文献记载、化学及药理研究、临床毒性反应报道等方面阐述附子、川乌、草乌的毒性,为客观评价药物的安全性和临床合理用药、新药研发提供参考。

【关键词】乌头类中药毒性

【中图分类号】R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24-0028-02

乌头属(Aconitum)植物属于毛茛科(Ranunculaceae),主产于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省份。其品种在我国多达160多种,其中作为药用品种约有44种。附子(RadixAconitiLateralis)、川乌(RadixAconiti)以及草乌(RadixAconitiKusnezoffii)是乌头属植物中最为常用的。乌头(AconitumcarmichaeliDebx)的干燥母根是川乌,子根即为附子,毛茛科植物北乌头(AconitumkusnezoffiiReichb)的干燥块根,即为草乌。

中医认为乌头类中药多具有散寒止痛作用,可用于风寒湿痹痛。现代医学也表明,乌头类中药具有抗炎、镇痛、抗肿瘤等作用,临床应用有较好的疗效。乌头类中药大多有毒性,如川乌的中毒量与治疗量非常接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也将其列为“大毒”之品。

1、古代文献资料中附子、川乌、草乌毒性的记载

1.1附子

附子是《伤寒杂病论》中应用较多的一种药物。全书所载方剂中应用到附子的就达到了20余首。如:桂枝加附子汤、四逆汤、桂枝附子汤、干姜附子汤等。仲景用附子走皮表,驱寒湿则取炮附子,且多与白术作配,须姜作伍时,则从不用干者,均取生者,如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张仲景用附子的方剂有37个,除8个丸散方剂外,其余29个汤剂中有23个方剂都配伍生姜、甘草,另外6个方剂大多也配伍干姜或大黄。

在历代本草中,均有对附子毒性的记载。例如:《本草备要》载:“(附子)大燥,辛甘有毒,大热纯阳。”《新修本草》载:“附子,味辛、甘,温、大热,有大毒。”《本草纲目》记载:“(附子)气味辛,温,有大毒。”

1.2川乌

《金匮要略》中,含川乌的方剂一共有5首,如在胸痹心痛短气病篇中提到的乌头赤石脂丸以及中风历节病篇中的提到的乌头汤等等。

历代本草中也有对川乌毒性的不少记载。如我国第一部本草药物学专《神农本草经》说道:“其汁,煎之,名射周,杀禽兽。”;《本草纲目》也记载道:“气味辛,温,有大毒。”可见其毒性是相当大的。

1.3草乌

关于草乌最早记载于《千金翼方•卷第十五》中。书中首次提到了“草乌头”,说明在当时的民间,已经有了“草乌头”之名。之后五代时期的后唐药师侯宁极著作的《药谱》一书中,也对草乌头做了介绍。

《本草纲目》中记道:“(草乌)处处有之、根苗花实并与川乌头相同,但此系野生,又无酿造之法,其根外黑内白,皱而枯燥为异尔,然毒则甚焉。”同时李时珍特别强调:“草乌头、射罔,乃至毒之药。非若川乌头、附子人所栽种,加以酿制,杀其毒性之比。自非风顽急疾,不可轻投。”可见草乌的毒性是非常之强的。

2、现代医学对附子、川乌、草乌毒性的研究

现代医学对附子、川乌、草乌的毒性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积极探索了这三种中药在诸多方面的毒性表现。

2.1化学成份

乌头类生物碱是附子的主要活性成分,同时也是附子的主要的毒性成分[1-3]。在乌头类生物碱中,双酯二萜类生物碱为主要毒性成分,如新乌头碱、乌头碱、次乌头碱等。有报道口服这类双酯类生物碱3-4mg,就可以致人死亡[4]。川乌的主要成分为乌头碱,对心脏有明显的毒性作用,易引起心律失常。乌头碱的中毒量为0.2mg,而其致死量仅2.0-4.0mg。草乌易经胃肠道吸收,毒性反应出现非常迅速,一般3-4.5g的草乌就能引起中毒反应,其所含的乌头碱仅需0.2mg就可引起中毒,3-5mg的剂量就有可能是致命的[5-6]。

2.2毒性反应

附子中毒临床症状多为口舌及肢体麻木,呼吸困难,胸闷,烦躁不安,咽喉、食管、胃均有烧灼感,进而出现心慌、心悸、呆滞等症状,同时伴有呕吐、恶心等症状。其中毒症状中最为突出体征就是心律失常,主要是引起为室上性及室性期前收缩、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等严重症状[7-9]。服用乌头类中药发生中毒反应后,其中毒的轻重程度、发生时间以及对脏器的损伤也各有不同。据临床研究,服药后最快10s或1-2min就会出现中毒反应,而有的则在4天左右才出现[10-13]。有报道[14]患者在服用含生川乌(先煎)12g的复方汤剂之后,在4天后出现皮肤蚁走感,在第五天空腹服1剂后才出现严重中毒反应。亦有报道服用含乌头类复方(先煎40min)含川乌、草乌各10g以上,在数月后才出现较严重精神症状,之后的对症治疗后痊愈。而在临床上多数患者在服药后10min-2h就能出现中毒反应[14-15]。

2.3中毒机制

附子、川乌、草乌的中毒机制是通过先兴奋后抑制神经系统起作用的[16],其毒性主要是对心脏和神经的损害。乌头类生物碱首先是引起感觉横纹肌、心肌、神经末梢及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继而发生对上述各部分的抑制,进而产生麻痹而发生毒性作用。草乌在临床上中毒死亡的首要原因是心脏毒性。刘刚等人[17]对出现急性草乌中毒时的血浆中的有毒成分和组织病理学变化进行观察,结果表明:实验的动物在口服草乌乙醇提取物后,出现快速心律不齐,同时出现了血压下降的进行性加重趋势。庞嶷[18]报道了数例因错误服用草乌汤而引起心脏毒性的情况。何晓娟等学者[19-20]从肌肉的耐力、自发活动以及学习和记忆方面对草乌引起小鼠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进行了相应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生草乌剂量为0.229、0.458、0.916g生药/ml时,小鼠精神神经系统没有出现毒性。

2.4讨论

由于乌头类中药具有较强的毒性,所以在临床应用时,首先要确保乌头类药物的用药安全。在临床使用时,严格控制剂量,应当采取小量渐增的方法,做到中病即止,以确保用药安全。同时要考虑个体差异,选择合适剂量,以达到安全用药的目的。由于乌头类中药毒性较大,内服宜制用,同时注意久煎去毒。

综上所述,三种乌头类中药所含的有毒成分既是其药理作用的基础,又是引起其中毒的根源。用药剂量不同,其毒性反应的程度及表现的临床症状也不同。了解这些毒理作用,同时加强临床安全用药的教育,对我们客观评价药物的安全性和临床合理用药、研发新药都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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