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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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初探

闫志军

秦皇岛消防支队

摘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在化学事故救援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通过对当前应急救援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应急救援组织如何突破当前发展的瓶颈,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提出相关看法。

关键词: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设

一、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意义

应该理性地认识到,随着化工工业的不断发展,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增加,化学事故发生的频率、规模在一段时间内必然呈增长趋势,人类的主观努力不可能从根本上预防化学事故的发生。面对这样的形势,不但要研究如何有效地预防化学事故的发生,还必须研究化学事故发生后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处置好化学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生命和财产损失。而研究该课题的首要任务就是探讨如何建立高效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二、目前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应急救护站、应急救援专业队四部分构成,目前应急救援专业队主要有公安消防部队和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从组织建设的角度看,我国应急救援组织建设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为: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设置的临时性,没有相对固定的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负有领导责任。而据笔者调查,部分人民政府没有设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并配备相关的成员。基本上是化学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临时组建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没有从主动上做好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设,导致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处于被动状态。而只有确保了战略上的主动,才能高效、快速地处置好化学事故。

(二)应急救援专业队救援效率不高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主要有公安消防部队和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两种。处置化学事故时,两者各有优势,也存在不足,总体救援效率不高。

1、公安消防部队化学事故救援的优势和不足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随着消防部队职能的拓展,其参与处置了很多化学事故,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比如参与2003年“12•23”重庆井喷、2004年“4•16”重庆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等事故的处置,战斗中消防部队都起到“尖刀”和“拳头”作用,体现出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指挥有序、技战术应用科学、纪律严明、英勇顽强等优点。

2、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化学事故救援的优势和不足

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对化学事故救援的优势主要表现为离企业事故点近,熟悉企业的整体布局、消防设施、生产工艺等,劣势主要表现为队员量少质弱(甚至存在由企业工人兼职的现象),器材装备(如大功率消防车、精良的个人防护装备)匮乏,技战术水平不高等;此外可能因长期不参加化学事故救援战斗或演习,战斗经验不足,作战心理素质不高。而化学事故处置中对人员素质、器材装备、技战术等要求都较高,否则,可能不但处置不了化学事故,还会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

三、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大脑”功能

针对当前化学事故的形势和发展趋势,非常有必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建设。化学事故救援中,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家委员会起到“大脑”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大脑”。就笔者看,当前应完善化工企业、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三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的建设,企业级主要指企业专职消防队能独立处置的化学事故,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家委员会主要由企业相关领导、技术人员、专职消防队领导组成;消防部队参加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家委员会主要由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消防部队指挥员、专职消防队领导等组成;多种救援队伍参加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家委员会主要由当地政府领导、消防部队指挥员、当地化学事故处置的专家、企业相关人员等组成。并明确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各自的责任,加强联系,保证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提高救援的主动性和效率,减小救援的盲目性,保证战略上的主动性,提高事故救援的效率和能力。

(二)提高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

目前,国家关于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的规定比较简单,难执行。如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第二款规定“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而什么叫大企业、建立什么样的专职消防队等没有详细的规定和标准。因此对化工企业到底建不建、该怎么建专职消防队缺乏指导性和约束力,具体执行时难度大,此外国家劳动专业名录上就没有消防专业这一工种。再加上一些化工企业领导对专职消防队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专职消防队在化学事故处置中的巨大作用,投入和保障上过低,影响了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进一步发展。对此,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各类化工企业应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标准,人员待遇、保障等,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良性发展。

(三)加强联动,整和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的战斗力

1、开展化学事故灾害等级评估,提高救援力量调度的针对性

建立化学事故灾害等级和危害评估机制,化工企业据事故发生的等级和危害,评估救援能力,评估如超出专职消防队的救援能力,特别是可能造成损失大、人员伤亡大的重、特大化学事故,应及时加强联动,第一时间向驻地消防部队报警,报告事故的等级、危害,争取消防部队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救援,并为消防部队警力调度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在消防部队到场前,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充分发挥离事故点近、熟悉工厂消防水源、布局等优势,尽快疏散人员,尽快完成警戒和事故的初期控制等工作,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为消防部队的后期事故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2、制定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协同配合作战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真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还必须针对化工企业的实际加强预案制作和演练。预案制作和演练要明确重、特大化学事故处置中专职、公安消防部队的战斗位置、作用、具体职责等,保证两支应急救援队伍能有条不紊、高效、快速地开展救援,发挥两者的最强战斗力,提高化学事故处置的整体能力,保证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结束语

总之,针对当前的实际,非常有必要建立高效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能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好化学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小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化学事故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制出版社,2008年.

[2].《应急救援概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

[3].《化学事故与应急救援》[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年.

[4].《化学事故应急救援》[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