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韩江流域应急供水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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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韩江流域应急供水思考

林耿

林耿

汕头市水政监察支队广东汕头

摘要:如果出现水污染,会对供水产生严重影响,危害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对此采取有效的应急供水措施,对于缓解危机至关重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汕头市韩江流域的应急供水策略。

关键词:汕头市;韩江流域;应急供水

引言

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三角洲冲积平原,是全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和南方重要港口城市、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空间急剧扩张,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制约着汕头市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瓶颈。汕头市地处韩江下游出海口,是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受影响的“高危区”,一旦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将会对城市居民生活、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发生水污染时如何科学合理地开展应急供水,对保障城市发展、居民饮水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韩江是汕头市供水水源的关键来源

1.1韩江流域供水现状

汕头市在韩江流域取水的供水水厂共有12座:汕头市中心城区有供水水厂4座,总供水能力为92万m3/d;澄海区中心片区现有自来水厂两座,供水能力19.2万m3/d,澄海区还拥有6座乡镇级水厂,实际供水总量约10万m3/d。这部分水厂担负着汕头市韩江流域约250万人的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此外,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还规划从韩江引水46万m3/d,补充解决当地的用水缺口。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韩江是汕头市名副其实的母亲河,她的优质水之源滋养着汕头500多万人的生活和生产,为汕头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保障。

1.2在应急供水上存在的问题

汕头市在韩江取水水量巨大,但是存在问题是供水来源单一,没有备用水源和第二水源,尚未建立应对水源水质事故的有效体系和应急措施,缺乏应对突发水质事故的能力,使得在供水上存在一定风险。

1.3实施应急供水工作的意义

开拓备用水源、第二水源,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在发生水污染突发事故、供水水源全部或部分不能利用的情况下,统筹供水资源,实现在水源严重短缺时控制性供水措施,达到维持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汕头市韩江流域应急水源探讨

韩江是汕头市的主要供水水源,担负着70%以上的供水任务,但是也存在单一水源的供水风险,因此发掘备用水源和开展应急供水是现阶段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汕头市韩江流域内现状的淡水资源类型主要分为地表水源、水库水源及地下水源三类。

2.1地表水源。地表水源主要为韩江支流——东溪、西溪、北溪,多年平均流量为约90亿m3、148亿m3和0.93亿m3,水量充沛,水质较好。

2.2水库水源。区域内有11座小(一)、小(二)型水库,但水库所处位置相对分散,库容量较小,大部分为农业灌溉用水功能。

2.3地下水源。区域内可开发利用的地下水总分布面积131.754km2,可采资源量约为40万m3/d,包括欧汀—新溪带、白沙—坝头带、莲下—万盛围带。

3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思路

通过计算备用水源供水规模和区域内应急供水需求,提出以下利用备用水源应急供水思路。

3.1在韩江下游莲阳河建设取水泵房,输水管网与中心城区和澄海区供水管网连通,同时建设南溪河中段闸,结合蓬洞河闸的联合调控,实现潮州供水枢纽下游各支流的独立调度。

3.2建设8座各2万m3规模的清水池,增加区域的蓄水能力。当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利用蓄水池的水源进行应急供水。

3.3区域内水库比较分散,从地理位置和实际出发,利用水库的蓄水库容,建设从水库至附近水厂的原水管道,在需要应急供水时间水库水输送至水厂进行应急供水。

3.4依据《广东省潮汕经济区汕头片区应急水源地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2011年),利用欧汀—新溪带、白沙—坝头带盒莲下—万盛围带地下水,建设大口井抽取地下水,铺设输水管道将地下水输送至附近的新溪水厂和澄海第二水厂。

3.5协调利用区域外的揭阳地都水厂和潮州饶平县水厂的供水,由于上述两个地区的水源不在韩江,可以进行应急利用。

3.6非工程措施。在汕头市韩江下游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由于韩江下游分为五条支流出海,分别建有五个水闸进行调控,因此可以根据发生事故的河段,通过调控起闭其中的某个水闸,将污染水源通过其中某个河段流出南海,从而保障其他河段的正常供水。

在以上6个思路中,再根据实际情况,与现状供水相结合,分轻重缓急,先行建设莲阳河取水泵房、清水池,可以在日常也发挥供水作用,再视情况分期建设区域内水库的连接管网、连接揭阳潮州相邻区域的供水管网和利用地下水措施,加以对韩江下游各支流的科学调控,就能基本解决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的应急供水问题。

4建立应急预案

建立责任明确、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快速有效的应急系统,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处理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1按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故(Ⅰ级)、重大突发事故(Ⅱ级)、较大突发事故(Ⅲ级)、一般突发事故(Ⅳ级)四级,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建立市、区两级城市水源事故应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统一协调事故的应急工作。

4.3统筹安排各区政府、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潮汕经济区汕头片区应急水源地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报告》(2011年)

[2]胡淑圆,笪跃武,陆纳新,石鲁娜,潘玲玲.浅谈供水应急演练方案的编制[J].净水技术,2019,38(S1):307-310.

[3]王磊磊,卢峰,吴磊.双向增压应急泵站在城市供水中的应用[J].中国给水排水,2019,35(06):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