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室三项强制标准执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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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室三项强制标准执行的建议

胡育慧

胡育慧(山西古交矿区总医院院感科030200)

【中图分类号】R1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04-0019-02

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是卫生部2009年〔10号〕通告中强制执行的三项标准,并要求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1三项强制标准的核心内容

1.1CSSD是对全院各科室所有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在《CSSD管理规范》中,对医院层面和CSSD层面的具体要求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还针对目前大多数医院外来器械管理混乱的问题,明确规定了“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及灭菌”。

1.2《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中详细规定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从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10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具体的操作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对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3《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规范》规定了CSSD清洗、消毒与灭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需进行效果监测,并要求记录,实现灭菌物品的可追溯要求。不仅加强了各种灭菌器性能效果的监测与评价标准,而且针对植入物和植入性手术器械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植入物和植入性手术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与使用。

2实施建议

2.1认真选址,重新规划,把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列入正式议程新标准下发后,我院立即由主管院领导牵头,由护理部、院感科、供应室人员组成学习与落实小组,通过认真学习,达成共识,要想使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达到规范的要求,根据医院现状,需认真选址,重新规划,共同参与开发领导层,反复强调三项强制标准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征得上级部门的支持。现在我院新建供应室工作已列入正式议程,决定在手术室的附近进行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已对第一次的建设图纸进行了讨论和论证。

2.2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手术室、供应室的护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护理部、院感科和供应室的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组织的专项培训,回院后逐字逐句进行理解消化,然后组织全院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让大家认识到我院分散管理的方式不符合新规范的要求,且与规范的操作流程存在较大的差距,建立了安全忧患意识,促进了规范实施的进程。针对手术室的器械暂时不具备到供应室统一管理的特殊性,又对手术室和供应室的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再次强调所有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按照清洗消毒、灭菌的流程进行操作和进行必要的监测。

2.3针对重点内容需要合作的问题,召开多部门参与的协调会CSSD三项规范的强制实施,不仅需要院领导的大力支持,而且需要多部门的合作,在9月份,我院召开了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手术室、供应室、器械设备科、总务科、检验科、外科系统科室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会,解决了如下问题;

2.3.1关于供应室的重建、流程的改建、清洗消毒机和其它大型设施的购置,需要逐步进行;根据现有条件对清洗、消毒、灭菌的流程、方式、方法做基础的改进。

2.3.2分散在各科室的专科器械,分时间段分步骤地归到供应室管理,手术室的手术器械暂不归到供应室管理,但手术室需固定专门的人员按照规范进行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工作。

2.3.3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需要先规范流程,制定《外来医疗器械管理管理制度》。将外来器械分为长期存放和临时外送两类进行管理。(1)长期存放的医疗器械完全纳入手术室器械标准化管理流程,从器械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储存均按新的规范执行;(2)临时送来的外来器械,由手术室的指定人员管理,建议器械厂商提前24-48小时运送外来器械,到院后与指定人员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外来器械和清单,分拆、清洗、包装、灭菌的书面操作要求,灭菌时间和干燥时间的推荐参数等。交接完毕,外来器械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灭菌同时要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与使用。

2.3.4植入物的管理植入物的定义:放植于外科操作或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30天的可植入性物品。对于植入物的管理,择期手术,要求手术科室或手术医生提前两天下达手术通知书并选择特殊手术器械;急诊手术器械,加用第五类化学指示卡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同时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的结果贴在手术护理记录单,实现追溯性。

2.3.5器械设备科充分发挥职能,建立对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验收制度,专人负责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定期检修,定期进行设施的维护,定期对各类数字仪表(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校验。

2.3.6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消毒供应中心负责核查有效证件与外包装上标注的是否一致,规定统一时间发放,发放时检查小包装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的密封性是否良好,并记录一次性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发放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2.4定期指导、监督与检查对规定和安排的有关工作,护理部和院感科定期深入到供应室、手术室和临床科室检查落实情况,发现与要求不符者,现场进行指导,予以改正。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员,进行强化教育,对其进行重点监督与抽查,以达到病人安全,落实规范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2]黄靖雄,张正焘.美国租借物与植入物的零风险管理.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19(9);1108-1110.

[3]钱黎明,王雪晖,王晓宁等.医院外来手术器械的清洗灭菌管理探.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19(17);2306-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