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区美容美发业卫生状况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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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陵区美容美发业卫生状况调查与分析

张立军

张立军(沈阳市东陵区卫生监督所辽宁沈阳110014)

【中图分类号】R1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4-0046-0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在我区的美容美发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随之所带来的卫生问题也日渐突出。为了掌握东陵区美容美发业的基本卫生状况,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其卫生状况,使该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本文综合2009年全区美容美发业监督检测数据以及现场检查情况,对全区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状况进行了分析探讨。

1现状

1.1基本情况全区共有美容美发从业户数318户,其中场所经营面积在30㎡以下的176户占55.34%,30m2以上的142户占44.66%;配备消毒设施的281户占88.36%,设专用消毒间的105户户占33.02%;公用物品三倍量的98户占30.82%;有通风设施的210户占66.04%。

1.2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全区318户美容美发单位,年监督覆盖率85.22%(271/318);发放卫生许可证256户,发证率为80.50%;监测155户检测率80.50%,共监测775项次,合格558项,项次合格率72.00%;从业人员1054人,体检率和培训率分别为83.02%(875/1054)和75.81%(799/1054).全年共处罚违法经营户数33户,处罚率10.32%,其中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18户,停业整顿2户,罚款13户,罚款金额7200元。

2存在问题

2.1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社会监督这一重要机制不能有效充分的发挥作用,导致消费者支持和监督不够。消费者面对美容美发业的公用物品、工具不消毒、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染烫发既无单独操作间也无通风设施,甚至在理发店可嗅到刺激性味道都习以为常。

2.2无证经营和无证上岗情况严重

一些经营者在开业前不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进行卫生审查验收而擅自开业,卫生监督部门对此不能及时掌握而有失控现象;另一方面经营单位个体户多,分散面广,地址变更频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卫生监督监测。每年至少有20%的单位变更地址,有近10%的单位会变更负责人,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应重新办理“卫生许可证”,但经营单位不理解,拒绝重新办证。同时受经济利益的影响,经营者不积极主动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加之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导致东陵区美容美发业无证经营和无证上岗现象普遍。

2.3经营场所面积小,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配备不足,卫生质量差

经营者多数为个人租赁民宅或门市,其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只注重消费策划投入而忽视卫生设施投入。东陵区有50%以上的从业单位营业面积不足30m2,21.64%的单位无消毒设施,公用物品数量配备不足,美容美发工具不经消毒直接供客人使用,有部分单位经营场所与食宿不分,白天是理发美容场所,同时也是厨房和餐厅,晚上成了卧室,工作台生活用品与理发工具混放,保洁柜和橱柜不分,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很差,个别理发单位不设皮肤病专用工具箱。

2.4非法从事创伤性医学美容

一些美容单位在不具备相应医疗美容条件,也无专业医疗美容医生,更无“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创伤性医学美容,如纹眉、纹眼线、吸脂减肥等。

2.5客用化妆品合格率低

经营单位索证意识不强,未能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理》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索证,进货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该区2009年化妆品专项整治结果显示,美容美发业客用化妆品产品索证率仅为24%,标识、标签及说明书合格率仅为58.4%产品卫生质量令人担忧。

2.6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与卫生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东陵区2009年共有12名监督员,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共场所2000余户,人均监督单位167户,任务繁重,监督率和监督覆盖率很难得到保证。另一方面,监督人员低学历、低职称、年龄偏大、知识匮乏,缺乏部门内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主观学习的意识淡薄,不能与时俱进。致使卫生监督员业务不精、标准不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实际工作中重审批轻监督;重检查轻服务。有的监督员对卫生执法认识不足,不按程序办事,譬如选用执法文书不准,文书书写不规范;卫生行政处罚量刑不准确,主观意识强;直接导致卫生执法效率低下,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能有效遏制,致使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3解决办法

3.1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公共场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卫生常识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立完善便捷的投诉机制,做到群众投诉之事件件有回音,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卫生部门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和频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定期发布检查情况,以此来促进合法经营的单位,对违法经营的单位也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正确引导公众进行健康消费。

3.2严格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

实行“首审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对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不完备、从业人员不体检培训的单位坚决不予发证。坚决遏制“人情风”,不能有熟人说情就放行。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使美容美发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3.3强化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卫生知识水平

加强对美容美发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的培训,通过监督部门、经营单位自身等有组织的系统的学习培训,让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相关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以及如何预防,以此不仅能提高卫生服务质量,还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现场参观讲解、电视教学等多种形式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得到有效的普及。能使其自觉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部门应建立考核机制,不定期的进行抽检和考核,使得培训机制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3.4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执法

美容美发业的公用物品是很多疾病传播的载体,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消毒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测,对不合格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改善美容美发业公用物品消毒率低的现状。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针对从事创伤性医学美容所存在的问题要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以达到净化市场规范经营的目的。

3.5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

在本部门内通过有计划、有组织业务培训和思想素质教育来规范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员的“十条禁令”。逐步打造出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卫生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