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法案对加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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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法案对加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思考

娄延伟

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公司丑闻不断,规模也“屡创新高”,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迅速通过了《萨班斯法案》,该法案的另一个名称是“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法案的第一句话就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最后修订完稿的《萨班斯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伙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定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雇员等来提高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能力。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比如,针对安达信销毁安然审计档案事件,专门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了销毁审计档案最高可判10年监禁、在联邦调查及破产事件中销毁档案最高可判20年监禁;为强化公司高管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要求公司高管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宣誓,并就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分别设定了10年或20年的刑事责任。

除上述两个部分外,法案第七章要求相关部门在萨班斯法案正式生效后的指定日期内(一般都在6个月至9个月)提交若干份研究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信贷评级机构、市场违规者、(法律的)执行、投资银行等研究报告,以供相关执行机构参考,并作为未来立法的参照。按照法案的要求,目前这些报告都已经完成。

虽然《萨班斯法案》仅仅是对美国的公众性公司的一个改革法案,但它的影响巨大,不仅对美国本国的所有公司制企业都产生了震撼,对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也具有借鉴意义。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惩戒

《萨班斯法案》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加大了对财务舞弊和审计欺诈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刑事和民事责任。而我国现行法规对审计欺诈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造假者之所以胆大妄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造假者付出的成本很低,但收益却很高。提高造假者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将是遏制证券市场造假的关键。我们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加大违规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和注册会计师处以重刑,这样审计舞弊的情况才会减少。同时建立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让注册会计师以自己的财产对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将会谨慎许多。因而加强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证券市场上审计舞弊情况的发生。

二、提高社会公众的素质

使社会公众能够熟知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披露事项、组成结构和业务流程。这样也更便于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综合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做到全国公众一条心,实行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实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工程。政府可以通过宣传、咨询、讲座、服务等形式,提高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并提供专业人力资源保障。

三、不断提高新闻行业的职业关注能力和专业精神

社会公众可通过媒体将上市公司在会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广而告知,从而给相关管理部门施加压力,使其尽快完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程序及相关制度。因此,新闻行业的职业关注能力就显得至关重要

四、强化政府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对策

1.政府适度管制是必须的,以政府为会计监管主体是符合我国国情,并具备充分论依据的

历史事件表明,绝对自由管制的市场容易走向极端。政府的介入并加强对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否则,要等待一旦安然事件等系列公司丑闻爆发再去处理,则无法挽回投资者的损失。政府既然作为会计管理的主体,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服务管理职能执行机构。财政系统早已形成了完整的纵向机构设置,如果挂靠财政系统建立会计纵向管理机构,不仅能够迅速形成强有力的纵向体系,而且非常有利于横向的设置与会计职业界和民间机构的联系。同时,也可参照现有财政人事管理模式,对会计管理队伍进行管理。由此,可以描绘出政府会计管理机构设置的大致框架:在国家财政部会计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设置国家会计总局,各省、市、自治区一直到各地市按照相应建制,设置不同等级的会计局。

2.完善证监会监管工作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批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负有监管责任。目前,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我国当前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仅仅是按照强制性信息披露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来进行信息披露,很少有公司愿意及时地披露自己的最新状况。二是由于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公布的全国性报刊局限性太强,上市公司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导致信息刊登价格过高,影响了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信息刊登受发刊时间和报刊版面的限制,这样必然会产生信息披露的时间滞后,增加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三是我国政府的政策和行政力量在证券市场发展中还起着重要的作用。

3.不断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目前国际上主要应用的是两套准则,一是以规则为基础的美国会计准则;二是以原则为基础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原国际会计处理原则。我国制定的财务准则是按照世界各国公认并采用的国际财务准则的要求,以原则为基础制定与世界接轨的财务准则。原则导向型的会计模式还可遏制财务报告日趋复杂化的势头,并能对新出现的问题作出快速反应。我国在不断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接轨的同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在以后的会计准则体系发展中需不断完善。

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防范会计舞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