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科工产业安全形势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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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科工产业安全形势及对策研究

裴海波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160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国内电力企业科工产业安全总体形势,总结科工产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现状,得出科工产业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源。并从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角度出发,提出了施工现场提升安全基础具体举措,以期促进电力科工产业安全管理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科工产业;安全形势;对策研究

目前国家各大发电企业,如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力和国电投等均在发电主业外催生了科工产业,即科技和工程产业,业务包括科技研发、产品制造、施工EPC总承包、运维服务等发电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但由于科工产业一般存在工期短、施工复杂、风险高等特点,造成各类安全事故频发。本文以发电企业科工产业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存在的原因,并结合案例对如何提升安全管理做了初步的探讨。

1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1.1面临的安全形势

虽然国家近阶段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向好,但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从各企业内部来看,科工产业涉及产品生产制造、技术研发、新能源、市政、技术改造、施工服务、运维等多个行业,执行项目规模总量大,且大多涉及高危作业。由于发电业务持续低迷,行业盈利差等原因,加上国家大力推行“提质增效”、“产业搞活”等一系列举措,目前各大公司的科工产业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随着业务领域拓宽、交叉业务整合、新设备及新工艺的推广,新的安全风险也将逐步显现,新旧安全风险将会出现交织叠加局面,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就要求企业必须与时俱进,从体制、机制、技术、资源等方面做实安全基础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新情况、新要求。

从外部环境来看,社会及政府部门监管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标准及要求。一是在国家强调去产能、调结构和经济下行的形势下,政府机构及参建各方更加关注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施工单位需加大资源投入。二是随着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两高关于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安全事故追责更加严格[1];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国家及社会各界对安全广泛关注,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不断增加,这就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有更高标准。

1.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重复性安全隐患突出

由于项目施工队伍本身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施工能力不高,隐患排查治理未能形成“PDCA”长效机制,在特种设备、安全用电、高空作业、脚手架、消防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重复出现的安全问题没有彻底根除。

(2)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少,职业素养低

项目现场专业工程师配备数量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受有关因素制约,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安全管控,项目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审核能力不足,无法从安全技术角度把好关。

(3)施工单位低价中标选用了管理水平较差的施工单位或引进了“一流资质、三流人员”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缺少各方面的监管,在安全技术力量,安全管理能力方面与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4)教育培训形式化

项目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工人仅仅了解粗略的安全作业知识,对复杂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难以辨识。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满足要求,尤其是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参加培训机会少,对安全管理制度不熟悉。

(5)安全管理及监督深度不够

主要体现在分包单位对危险源辨识还不够深入、全面,危险源交底只进行到管理人员;有的项目安全检查问题仅停留在具体问题闭环管理上,未对隐患分类统计分析,未从管理根源查找原因。有的单位安全会议精神、相关事故通报等在部门和班组长环节不能很好地传递到每位施工人员。

(6)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过程管控不到位

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未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条件验收制度,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执行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全面。需要从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施工人员交底及过程管控等方面加强管理。

总体看来,各大发电企业科工产业安全事故风险和影响不容低估,整体处于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安全发展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安全主体责任未能切实贯穿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一线施工人员整体安全意识及安全素质偏低;分析企业自身原因,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要持续改进,在体系制度、专业人员素质、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2工作思路及提升安全管理分析研究

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策划及落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在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基调下与企业转型升级的协调发展。

(1)进一步做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证能力

科工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建立有效的、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应急体系。运用安全工作载体,如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专家查评等,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全面提升科工产业安全管控水平。

在保证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四个责任体系”具体要求迫在眉睫:以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的领导、主管安全的领导、总工程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四个责任体系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配套完善相应的检查考核约束机制。

在专业人员管理方面,应做好生产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储备,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抓好项目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等安全保证体系所属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项目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能力。

(2)加强分包队伍管控,提高现场安全施工能力

在施工招标方面,引进施工单位过程中,除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外,应更注重其安全施工能力的实地考察,特别是人员素质能力、机械设备、技术方案、施工组织等是否达到要求,不能唯“资质论”,选用合适的队伍最重要。

在劳务管理方面,要正视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绝大多数为农村务工人员这一客观事实,存在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能力低、安全意识淡薄、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人员习惯性违章作业屡禁不止。企业要更加注重农民工入场教育培训层次性和针对性,更加注重安全培训的实际效果验证,切实控制现场习惯性违章。

在分包管理及考核方面,应梳理合作供方,果断清退不符合安全资质的分包单位,严格执行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通过履约保证金等经济手段约束分包单位。建立分包单位“黑名单”制度。

(3)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控习惯性违章

企业领导要充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隐患治理真正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突出抓好施工项目、生产现场隐患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复性、重大安全隐患。

3结论

主要结论:

(1)发电企业科工产业目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比较严峻,事故频发,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复性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覆盖”,推行“四个责任体系”,做实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分包单位“黑名单”制度,注重农民工入场教育培训的层次性、针对性和实际效果验证,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现场习惯性违章发生概率和次数。

参考文献

[1]编写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读本[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12

[2]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6325.html,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