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要点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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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要点分析

李清华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七大队332000

摘要: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人类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程度越来越严重,为了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国家强化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文中以报告为例就如何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出了明确的阐述,为相关报告的编写提出了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要点分析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报告对地灾评估报告的编制要点进行分析。

1工程和规划概况

本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程位于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区通江西大道南侧、赤湖大道西部。根据项目规划,主要拟建建筑物为1栋5层综合主厂房(高51.3m)、1个烟囱(高80m)、1栋4层宿舍、1栋2层办公楼、1栋1层食堂及渗滤液处理站、综合水泵房、油罐及油泵房、飞灰固话车间、门卫房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1042.98m2。

2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

本次调查,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未发现对建设区工程有明显影响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现象。根据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建设工程分析,评估区隐伏三叠系嘉陵江组--二叠系茅口组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存在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的可能,本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为岩溶地面塌陷及人工边坡稳定性,并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估。

3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现状评估

3.1崩塌、滑坡及自然斜坡的稳定性

评估区地处长江冲积平原。现地面标高+13.10~+15.96m,最大高差2.86m,地面坡度小于3°,地形平坦。

评估区所处赤湖工业园园区建设已全面启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表现为园区道路建设、入园企业厂区建设及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目前大部分处于项目实施阶段,场地平整形成一些低矮临时土质填方边坡,以上填方边坡随着园区建设的进行将消除,目前评估区未发现明显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评估区北东长江河床不对称,河槽偏南岸,做侧向侵蚀,长江沿岸曾发生岸坡崩塌、溃堤。本次调查未发现崩岸等不良地质现象。

3.2泥石流易发性

评估区为赤湖滨湖平原地貌,根据泥石流发生的必要条件分析,自然状态下评估区无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

3.3洪水、内涝威胁

拟建场地现地面标高+13.6~+14.7m,拟建区北侧通江西大道、东部赤湖大道已建成,未来建设场地建筑标高与路面平齐,长江历年最高水位21.09m,赤湖历史最高水位标高为+20.27m。长江大堤现坝顶高程25.39m,按抵御长江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设计加固修筑。

评估区内水(鱼)塘密布,水位受季节性控制较明显,随着赤湖工业园区开发,大部分水(鱼)塘及沟渠将被填埋或改造,对拟建场地基本无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拟建场地设计建筑地面标高低于长江、赤湖最高洪水位,虽有防洪堤阻挡洪水的威胁,现状条件下,洪水季节持续大雨易产生内涝。

4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现状评估

4.1崩塌、滑坡及自然斜坡的稳定性

评估区地处长江冲积平原。现地面标高+13.10~+15.96m,最大高差2.86m,地面坡度小于3°,地形平坦。

评估区所处赤湖工业园园区建设已全面启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表现为园区道路建设、入园企业厂区建设及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目前大部分处于项目实施阶段,场地平整形成一些低矮临时土质填方边坡,以上填方边坡随着园区建设的进行将消除,目前评估区未发现明显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

评估区北东长江河床不对称,河槽偏南岸,做侧向侵蚀,长江沿岸曾发生岸坡崩塌、溃堤。本次调查未发现崩岸等不良地质现象。

4.2泥石流易发性

评估区为赤湖滨湖平原地貌,根据泥石流发生的必要条件分析,自然状态下评估区无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

4.3地面塌陷易发性

评估区中-西南部为覆盖型灰岩分布区,隐伏可溶岩为三叠系嘉陵江组-石炭系黄龙组碳酸盐岩,其时代、岩性变化较大,但其岩溶发育程度、第四系覆盖层的岩性、厚度等条件相类似,因而将评估区内覆盖型灰岩分布区地面塌陷易发性作一个总的定性、半定量评估。

覆盖型三叠系中统嘉陵江组—石炭系上统黄龙组碳酸盐岩区位于评估区中—南西部,根据区域资料及评估区邻近勘察资料,三叠系中统嘉陵江组—石炭系上统黄龙组碳酸盐岩钻孔见洞率12~37.85%,总岩溶率一般2.7~4.27%,地下岩溶发育有垂直分带性,岩溶发育深度一般在-80m标高以上区段,特别是其浅部岩溶发育强烈,岩溶率最高可达16.22%,岩溶发育程度中—强。另外,该覆盖型灰岩分布区隐伏岩溶洼地发育,基岩面起伏不平。

根据上述地质条件进行分析,一旦区内自然平衡状态遭到破坏,如地下水位大幅下降或剧烈波动、地面强烈震动及地面加载等,易发生地面塌陷。

评估区无地下采空区及人防工程硐室,现状条件下,无采空塌陷隐患。综合以上分析,建议工程建设前开展岩溶工程地质勘察,以查明拟建区地下岩溶发育特征;主要建(构)筑物应采用防塌陷基础措施,工程建设中应注意岩溶地面塌陷及其引发的相关地质灾害的防治。

4.4洪水、内涝威胁

拟建场地现地面标高+13.6~+14.7m,拟建区北侧通江西大道、东部赤湖大道已建成,未来建设场地建筑标高与路面平齐,长江历年最高水位21.09m,赤湖历史最高水位标高为+20.27m。长江大堤现坝顶高程25.39m,按抵御长江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设计加固修筑。

评估区内水(鱼)塘密布,水位受季节性控制较明显,随着赤湖工业园区开发,大部分水(鱼)塘及沟渠将被填埋或改造,对拟建场地基本无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拟建场地设计建筑地面标高低于长江、赤湖最高洪水位,虽有防洪堤阻挡洪水的威胁,现状条件下,洪水季节持续大雨易产生内涝。

5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5.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隐患)类型,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成果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分区评估。并以此为依据对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5.1.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工程建设为中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运行的安全及影响区内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生存环境的安全;在评估时既要考虑地质灾害的现状危害,同时考虑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危害;评估的时间着眼于现在,同时对工程的建设期和使用期亦需充分考虑。

(2)遵循地质规律,结合拟建工程特征,研究各个地段的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分析起主要作用或制约作用的灾种以及防治措施的相似性,如在同一危险性等级区中有不同的主导灾种或主要治理措施不同,应进一步划分分区,以便提高危险性评估的实用性。

5.1.2分区量化指标的确定

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危险性分级指标的确定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

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标准

(1)地质灾害高危险区(Ⅰ):综合分区内的各种地质灾害(隐患)至少有一种达到危险性大的级别。(2)地质灾害中危险性区(Ⅱ):综合分区内的各种地质灾害(隐患)至少有一种达到危险性中等级别,且不存在危险性大的灾种。(3)地质灾害低危险性区(Ⅲ):综合分区内各种地质灾害(隐患)均为危险性小级别。

5.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价

(I)岩溶地面塌陷易发性、危险性大区(I)

分布于评估中-南西部区段,属覆盖型碳酸盐岩分布区,隐伏可溶岩为三叠系嘉陵江组至石炭系黄龙组碳酸盐岩。根据现状评估结论为地面塌陷较易发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加载、机械振动、过量抽排岩溶地下水等均易诱发岩溶地面塌陷。

拟建区及其附近无地下采空区及人防工程硐室,无由此引起采空地面塌陷的可能。

(Ⅲ)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可能性、危险性小区

分布于评估区北东部及南西部岩浆岩侵入地区,地形地貌为赤湖滨湖平原,地形平坦,地表为第四系全新统松散岩覆盖,下伏第三系新余群红色碎屑岩及燕山早期花岗闪长斑岩(γδπ52),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可能性小。

5.3拟建场地适宜性评估

5.3.1拟建场地适宜性评估依据

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估主要依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危险性,防治工程难度等因素确定。

适宜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成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

5.3.2拟建场地适宜性评估

依据上述综合评估,建设工程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变化较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在目前条件下,建设工程遭受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拟建场地位于覆盖型可溶岩区,可能遭受地面塌陷的影响。

在采取有效的边坡防护措施可预防边坡发生崩塌、滑坡现象。采取禁止开采地下水等措施可减少遭受地面塌陷的影响。

总体评价,拟建区场地基本适宜本工程建设。

5.4防治措施

1、拟建区地处地震烈度Ⅵ度区,建议工程建筑应按相关抗震规范进行抗震设防。2、拟建场地可能存在软土、溶洞及基岩面起伏大等不良地质条件,可能诱发地基不均匀沉降与岩溶地面塌陷。建议工程建设前加强对软土、岩溶的工程地质勘察,查明拟建区溶蚀断裂、地下岩溶发育特征及软土的分布。3、加强工程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经常性机械振动、开挖土体及建筑物加载等导致地面塌陷。4、拟建区及周边不宜开采岩溶地下水。

结论

根据对拟建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可得如下结论: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建设工程属重要建设项目,根据部颁规范,评估级别定为一级。评估区地貌为赤湖滨湖平原地貌,地表标高+13.10m~+15.96m,地面坡度小于3°,地形平坦。自然条件下,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小。评估区中-南西部属覆盖型碳酸盐岩分布区,隐伏可溶岩为三叠系嘉陵江组至石炭系黄龙组碳酸盐岩,综合评价属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故评估区在抽排地下水、机械振动等情况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评估区周边无地下采空区、无人防工程硐室,无由此引起采空地面塌陷的可能。

参考文献:

[1]任升,刘仪,王昕,王沙沙.关于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研究[J].世界有色金属,2019(11):198+200.

[2]王馨,贺海超.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J].建材与装饰,2019(1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