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管切开术治疗重症脑外伤的临床治疗效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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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管切开术治疗重症脑外伤的临床治疗效果

覃柳娟

(广西柳州市三江县人民医院广西三江545500)

【摘要】目的:研究气管切开术治疗重症脑外伤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本次研究选取的研究对象为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期间在我院进行治疗的重症脑外伤患者,将40例患者简单随机分为2组,20例/组。一组患者实施气管插管术治疗(对照组),另一组采用气管切开术治疗(观察组)。对比两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肺炎发生率以及死亡率。结果:观察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肺炎发生率以及死亡率均优于对照组患者(P<0.05)。结论:使用气管切开术治疗重症脑外伤的效果较为理想,适合在临床上推广运用。

【关键词】重症脑外伤;气管切开术;治疗效果

【中图分类号】R651.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7)06-0207-02

本文旨在研究气管切开术治疗重症脑外伤的临床治疗效果,我院将重症脑外伤患者40例作为此次的研究对象,以下是详细报告。

1.重症脑外伤患者的临床资料和治疗方法

1.1基线资料

将我院收治的重症脑外伤患者40例(属于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期间)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一组患者20例。

观察组:男12例,女8例,年龄22~62(41.25±6.46)岁。

对照组:男11例,女9例,年龄23~64(41.39±6.51)岁。

对照组和观察组重症脑外伤患者在基线资料方面比较差异不明显,P>0.05。

1.2治疗方法

为重症脑外伤患者实施气管插管术治疗(对照组),护理人员将气管插管一端插入患者的气管后,将另一端与呼吸机相连接,动态监测患者治疗过程中的生命体征。

对重症脑外伤患者实施气管切开术治疗(观察组),指导患者取仰卧位以及头部向后仰,将8cm左右的软枕放置患者的肩下。在患者的2-4气管软骨环处选取穿刺点,在做好标记之后进行常规的消毒处理。在确认气管固定好后行局麻。在麻醉见效后,作横向切口于穿刺点,垂直穿刺气管,注意正中方向,将注射器连接套针,进行回抽。在有明显突破感和气体抽出时,表示在气管内成功置入了套针管。将外套管以45°置入到气管内,将注射器和穿刺针芯缓慢抽出。在将导丝置入后抽出外套管,将气管前壁扩张,沿导丝方向将扩张钳缓慢推入,在将钳尖嵌入到气管腔之后适当调整钳尖角度和气管角度,其角度保持等同。扩张钳臂使气管导管置入气管腔,抽离扩张钳并固定气管导管。

在手术操作期间,实时监测2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生命体征,一出现异常则立即通知医师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肺炎发生率以及死亡率。

1.4统计学处理

将本文数据录入到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处理,用%表示肺炎发生率和死亡率,以(n)%形式表现,使用卡方进行数据检验。当P<0.05时,表示两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各项资料数据对比有明显的差异,统计学具有意义。

2.结果

在经过治疗后,观察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肺炎发生率以及死亡率均比对照组更低,统计学具有意义。见表。

3.讨论

重症脑外伤是常见的神经外科疾病[1],患者的病情危重,病情发展快,呼吸中枢受到损害后加重脑水肿和脑缺氧,严重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故此,使患者的呼吸道保持通畅在临床救治重症脑外伤患者中非常重要。

气管插管术是临床上常用的人工气道建立方法,重症脑外伤患者能够通过机械通气使呼吸保持畅通[2],逐渐恢复自主呼吸,但使用气管插管的时间一般较长,会对重症脑外伤患者的咽喉造成一定的损伤,容易出现较多的并发症和瘢痕残留,预后效果差,患者的接受度不高。

气管切开术可避免出现咽喉损伤等情况,且能减少呼吸道无效腔,增加脑供氧量,提高患者的呼吸质量。气管切开术结合呼吸机辅助治疗能够使患者进食速度加快,缩短呼吸机使用时间,减少对咽喉的损伤,进而避免肺炎发生和降低死亡率[3]。与气管插管术相比,气管切开术具有操作简单、无瘢痕残留、呼吸机应用时间短等优势,能够为抢救重症脑外伤患者争取时间。

我院将收治的40例重症脑外伤患者简单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采用气管插管术治疗,观察组采用气管切开术治疗。观察组重症脑外伤患者的肺炎发生率(10.00%)和死亡率(5.00%)均低于对照组(P<0.05)。

总而言之,在临床抢救重症脑外伤患者的过程中使用气管切开术有利于患者呼吸质量的改善,降低了肺炎发生率和死亡率,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刘建强.气管切开术治疗重症脑外伤患者的临床疗效观察[J].当代医学,2015,21(16):78-79.

[2]武金程.气管切开术在重症脑外伤治疗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河南医学研究,2014,23(11):72-73.

[3]黄海涛.重症脑外伤患者气管切开术的治疗效果分析[J].当代医学,2014,20(28):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