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产在征收征用中的公法保障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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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私有财产权,不仅是私法中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法上的权利,应受到宪法和行政法的保护。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设置的征收征用制度,与公民私有财产存在着冲突,因而,在征收征用中应给予私有财产以充分的保护。这种保护应通过多种保障机制来体现:一是目的保障机制,确立私有财产的概念及其确认制度、公益判断制度以及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权衡制度;二是程序保障机制,在征收征用实施中,设定审查决定、命令实施、当事人异议、听证等一整套具有良好可操作性的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制度;三是补偿保障机制,遵循充分、及时而有效的原则给予相对人金钱或实物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