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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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沈楠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150000

【摘 要】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地区零售药店作为我国医药销售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很多零售药店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处方药经营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社会零售药店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本文就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零售药店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问题

在人们生活中社会零售药店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社会零售药店在进行处方药销售的过程中,要不断对传统的处方药销售进行理念和模式进行创新,结合先进的处方药销售经验对处方药的销售模式进行优化,结合社会零售药店经营的实际情况,针对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降低各种不良因素对其造成的影响,处方药的销售水平才能得到有效的提升,社会零售药店的社会效益才能得到提升。

1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的特殊性

1.1药品经营的特殊性

处方药相比较于一般药品而言,本身就有着药品数量非常充足的特点,并且其的品种非常齐全,社会零售药店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对药品质量的重视度,从我国药品防治的实际需求出发,保证人们对药品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社会零售药店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对药品失效性的重视度,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药品销售,在进行处方药品销售的过程中,社会零售药店要保证药品不会出现脱销、积压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人们的用药安全就会受到影响。

1.2法律对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的特殊规定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经济、合理,维护公众健康,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明确指出: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生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生更改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当前,药品分类管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处方药的监管采取“双轨制”,即分期分批公布必须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的类别品种。

2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的问题

2.1处方不进药

2.1.1医院不开外配处方

现在我国很多医院在进行处方药开具的时候,一般并不会外开处方药,只有医院药品缺货的时候,医院才会开具外配处方,在进行疾病治疗的时候,患者是有权开具外配处方的,但是很多患者在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并不会开具外配处方。因此社会零售药店在进行药品经营的时候,很少会销售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药品本身的利润非常大,从出场到消费终端医生和医院都会占据药品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很多有医院会开具外配处方。

2.1.2消费者不习惯带走处方

现在我国很多很多消费者在进行处方药购买的时候,更信任医院,认为社会零售药店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自负盈亏,对其药品的质量存在严重不放心的情况,甚至很多患者在社会零售药店进行处方药购买的时候,还会担心其出现劣药和过期药的现象,担心社会零售药店经营者在进行药品配置的时候,出现严重张冠李戴的现象,这种现象也是现在我国处方药在销售过程中经常会面临的问题。

2.1.3社会零售药店数量少、药品不全

现在我国很多零售药店都存在着药店布局严重不合理,药品数量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现象,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这种现象更加普遍,给我国消费者购药带来了非常大不便。现在我国很多社会零售药店的品种都并不是特别齐全,很多药店经常会出现品种单一、常用药短缺的情况,这种情况给消费者购药造成了非常大的不便。

2.2来自医院的竞争

医院和零售药店之间在进行处方药经营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竞争性,医院本身就存在着技术劳动收入非常低的特点,这种现象导致医院的主要收入都是依靠药品经营。很多医院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处方药流失现象的出现,在客观行动上剥夺消费者处方的选择权,。很多医院在进行药费单开取的时候,只会向患者显示药费单的总额,很多药费都是没有单价的。很多医院在进行处方管理的时候,都会选择危机管理的方式,医生在进行处方药开取的时候,很多处方采用的都是代码形式,这些代码一般都是医院内部的代码,很多零售药店都看不懂医院的代码,导致患者无法在社会零售药店进行处方药开取。

现在我国很多医院在进行外处方药开具的时候,经常会开具非处方药,并告知患者在院外买药出事不负责,很多医生也会让患者先购买药品,然后再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和服用方法的情况等。

3解决社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问题的对策

3.1完善法律,保障对执业药师的客观需求

确认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国家应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专门的《执业药师法》来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完善考试制度,适当调整执业药师的报考年限和考试难度,提高执业药师的含金量。

提高待遇,合理布局。社会零售药店既要重视处方药的经营,更要重视执业药师的配备,要给他们提供一个宽广的工作平台和优越的待遇。

3.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医生处方走进药店

首先,实行医药分业。欧美发达国家都实行医药分业,即医生诊断开方,社会药店承担卖药的职能,医药分业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我国医药分业却迟迟未能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应同步进行。如果医院门诊药房能够脱离出来,实现医药分业,不仅能解决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而且能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流通体制两项改革的发展。

其次,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应加强对社会药店的监督管理,改善社会药店的经营质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让他们相信社会药店卖的药不仅货真价实而且物美价廉。

4总结

综上所述,在进行处方药经营的过程中,社会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经营,结合社会零售药店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处方药的销售模式进行创新,不断对现有的销售方案进行优化,处方药的销售水平才能得到提升。社会零售药店在进行处方药销售的时候,要不断加大对销售员素质的重视度,保证其的专业素质能够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零售药店在进行处方药销售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对销售注意事项、销售原则等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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