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程序价值,提高海事行政执法公正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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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海事行政程序的意义
程序守法是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法制理论认为“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有三 :一是政府权力要受限制;二是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三是设置和加强司法机关使前述内容付诸实现。把程序守法作为行政机关遵守的基本原则第一次提出来是在《行政诉讼法》中,该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
塑造海事行政执法零缺陷理念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的重要方面,要重视程序价值,实体公正是由程序公正来保障的。在海事行政执法中必须确立程序先于实体,实体问题必须在正当的程序框架中处理 ;程序是法律的内在生命,只有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体的公正,从而实现海事行政执法的终极价值。从实践中看,有些海事执法案件存在质量问题,与不严格执行正规程序有很大的关联。追求行政执法零缺陷,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出台专门的行政程序法来规范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性规范散见于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中,作为行政法的组成部分,海事行政法律多半是实体与程序共存,没有专门的程序性法律法规,而相对于一般行政法,海事执法由于其具有涉外性,法律规范还有其独特的地方,如 PSC检查、ISM规则的符合检查,遵循的就不单单是一般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还应遵循有关国际公约规定。 对于海事行政执法更应该将重视程序价值,将其作为执法理念转变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海事行政执法环境的净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监督和控制海事行政权
行政法制原则对行政主体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海事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实体权力义务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上也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海事行政主体主观臆断、武断专横地行使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可以把海事监督管理行政权力放在阳光 下行使,便于政务公开,确保海事行政权合法有序地行使。
2.保护海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海事行政执法程序化,强调执法程序的法律地位和违反程序的后果,客观上促进海事行政主体依法行政,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另外相对方也可通过海事行政主体的执法程序化,熟悉和了解涉及自身权力义务的行政行为,通过陈述和申辩等活动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举证和听证等法定程序,参与行政行为的决定过程,以维护其合法权 。
3.提高海事行政效率
效率原则是行政行为的一个基本特点,行政行为不同于司法,司法最根本的要求是司法公正,而行政行为讲究的是迅速,简便和经济,以利于处理行政事务的多变性和复杂多样性。海事行政程序化对海事行政活动的方式、时限等都做出规定和要求,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模 式,无论是海事行政主体还是相对人均驾轻就熟,直接保障海事监督管理行政行为的效率核心,及时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秩序。
二 、海事行政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价值的表现
1、行政处罚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对于海事行政处罚做了很多程序上的规定:如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等。尽管有行文上的支持,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程序的现象:部分证据不充分、笔录制作要点不明确、当事人权利告知不全面、文书制作不规范、条款书写不确切等情况,虽然原则性错误很少出现,但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2、不能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相对人救济权利保障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海事行政执法中不仅要保护被侵害人的利益,也应重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注重对相对人权益的保障可以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保证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性。但在海事行政执法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往往以执法的名义忽视、漠视相对人的权利,随意侵犯其权利,一味强调法律的制裁功能而忽略其保护功能。一些执法人员对相对人知情权和救济权的保护不重视 。在办理案件中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不及时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在处罚决定做出后不依法告知相对人救济权。造成执法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三、提高执法公正性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收集证据应注意的程序问题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行政行为就其本质是根据法律运用证据证明事实的活动。任何行政行为的做出,事先都必须有证据的收集过程。收集证据在程序上首先要注意合法性例如没有法律授权不能采取强制手段,按照一般处罚程序进行检查时必须有法 律法规的授权等;二是方法问题,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证据调查的全面、客观、公正原则,必须向对方出示收据等;三是内部运作程序,如即时行政强制的请示汇报,证据先行登记的负责人批准等;四是要件问题,必须由相对人认可,如采集油样应由相对人签字认可 ,笔录应由被询问人阅后签字等等。
2.行政审批应注意的程序事项 
在《行政许可法》未出台前,行政审批是最缺乏规范程序的一个行政行为,随意性比较大,条件不一,程序简单。行政审批一要统一受理 申请标准 ,包括提前多长时间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申请书的格式,申请人的要求等等。二要确立审查期限、审查方式方法,行政主体应对申请如何审查,是书面、现场还是书面结合现场,应在什么时 间范围内作出审查结果等 。三是要确认批准条件 ,也就是符合性 审查标准 ,符合该条件的即予批准。四是必须建立说明理由制度,是指对不符合实体要求或程序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查或批准的说 明以确保相对人的行政救济权利 。 


3.海事动态调查应注意的程序事项
海事执法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事行政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和监督时应遵守一定的程序,以防海事行政执法权的滥用。要表明身份,要穿着制服,佩带有关标志,便于相对人辨认和监督等等。
总之,重视行政程序的价值在提高海事行政执法公正性的作用举足轻重,这是一项极具前瞻性和适用性的工作。海事执法人员要认真研究领会国际公约,法律,法规,使海事行政程序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提高海事监管的作用和成效。

【参考文献】
[1]《提高海事行政执法公正性》,朱忠于
[2]《行政法学》,杨解军
[3]《塑造海事行政执法新理念》,陈筱

(作者单位:日照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