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信纳税惩罚体制存在两大不足:信用征信难,失信纳税者得不到各职能部门的合力打击;制度安排不合理,守信者得不到应有的信用效益。要有效惩罚失信纳税行为,必须尽快建立起失信惩治机制,完善个人和企业征管体系;必须加强全民的税法知识教育,让全民了解纳税,监督纳税。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0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