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应“三抓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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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总体上看,当前的税收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笔者认为,提高社会群体依法纳税意识,构建依法治税的文化理念,做好新形势下的税法宣传工作,应着力抓好税前、税中、税后“三个环节”。首先,抓好“税前”环节。按照“扩充主体、侧重基础、普遍宣传”的原则,在宣传的主体上改变税务机关“独家经营”的局面,政府、媒体、学校要多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