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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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发[2017]99号7月7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注:因受版面限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将在本刊网站全文刊发,此处略。]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为目标,以培育规范市场为手段,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大力提升重点领域环保技术装备水平,积极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