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毒犯罪严打整治为视角,当前广东禁毒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立法滞后,行政执法低效和刑事司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具体法律适用方面则存在毒品的认定,鉴定不规范,技侦证据转化待规制,制毒案件死刑适用要适应形势等问题。为此,要革新禁毒法制理念,立足创新,重视禁毒法制人才的培养,完善省级和地市级禁毒立法体制,建立禁毒法制保障和监督机制,促进禁毒法制建设工作的社会化和专业化。
政法学刊
201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