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市场化改革的基调,如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国有企业董事勤勉义务制度建设存在不少问题,应明确责任内容与认定标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责任体系等建议,以期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法治化路径。
政法学刊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