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马丽莉(女)、熊少敏、王向东、穆爱华(女)、曾洪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二、任命劳娃(女)、丁英华、徐志伟、郭斐飞、尚爱国、段家星、阚林、郑在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