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设立法院司法改革的政治学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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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狭义的司法的概念,即司法指审判,司法地域指法院的管辖地域。当前我国司法地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两者高度重叠,产生了诸如地方司法保护主义、司法受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千预、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因而跨行政区划设立法院的司法独立改革就显得尤为必要,它有利于保障司法权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