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包含国内和国际司法的多层司法治理。国际经济法从成员国驱动型治理到公民驱动型治理的转变,以及“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解释WTO法的规定,要求国际贸易司法治理在理念上应实现从WTO法是“国家间的国际法”的权力本位理念向以保障公民公平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为目标的权利本位理念的转变。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多层司法治理提示,在实现WTO多层司法治理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国内和国际司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强化从权利本位对国际经济法的解释,以共同的法治理念和正义原则,维护国际贸易司法治理的一致性。
东方法学
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