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工作中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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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也是我们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体现。它与党的奋斗目标、执政基础紧密相连。绝对不能作为停留在嘴上的空头口号或一般要求。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落实到每一件具体事、每一个具体家庭、具体人中去;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和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浓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忱帮助解决,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家每户每个人,切实把党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部工作集中到一点,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