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审议通过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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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综合报道修服务业相关管理工作,3月9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草案)》、《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草案)》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行业协会有监督、促进家电维修服务业发展的职责及开展家电维修经营者信息备案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