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将郾客铜量与楚简文字对比,认为郾客铜量中的""字当隶定为"",读为"故",并将包山68号简释为"耆州"的"耆"字改释为"",此字可能为楚文字中"故"的专字,进而对郾客铜量铭文中仍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以待考古学的进一步求证。
江汉考古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