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 做到“四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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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许多施工单位在开展安全督查时,存在单一督查、被动督查和偶尔督查的现象,这些督查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安全督查的成效。安全督查是落实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途径,施工单位如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努力做到“四融合”:一要做到督查基层与督查领导相融合。要改变只督查基层、督查职工群众等现象,要把督查工作纳入科学的领导机制,形成“领导自觉抓、层层抓领导”的良性循环,使督查工作既落实在主体上,又落实在决策上。二要做到单独督查与协同督查相融合。要改变督查部门独撑工作的格局,改变单靠少数督查工作人员履行督查职责的行为,积极发挥督查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协调进行,配合运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6年9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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