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语言”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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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MM”、“恐龙”、“粉丝”可能将成为课堂上禁用的教学用语。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中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学校教育教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用法规来规范语言使用,将网络语言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个国内首次将规范网络语汇行为写入地方性法规草案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闻三昧》 2005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5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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