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对外捐赠业务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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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捐出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对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的净利润和所得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两项永久性差异,及捐赠年度会计与税法因视同处置收入与折旧额不同所产生的两项时间性差异,均应于捐赠年度一并进行纳税调整和所得税会计处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商业会计》 2004年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