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冲回的所得税及涉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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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固定资产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到价值恢复冲回减值准备,至少要进行三次纳税调整和相关会计处理:计提减值准备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确认递延税款(借项);计提折旧时,调减部分应税所得,转回部分递延税款;价值恢复时,再调减部分应税所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子财会》 2004年5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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