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加强国资监督的地方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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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党中央在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同时,对地方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全国人大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关于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改革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都要建立报告制度,全国地市一级今年也要争取建立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年要实现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地方全覆盖。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上获悉,目前部分地方已先行先试,建章立制,开展了人大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实践,这为人大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进行了有益探索,提供了良好经验。开展调研,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是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前提。在统计口径不同,一家企业多个部门管理,不同管理部门计算出的资产总额不一致,资产统计数据交叉和遗漏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摸清国有资产底数,是全国各地普遍面临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全国多地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以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我们较早开展对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调研,在2012年就牵头组织陕西省国资、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延长集团等5个省属大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乔军说。近几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连续跟踪调研,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层次、管理体制的基本情况,将国有资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政坛》 2018年7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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