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些年来,由于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尤其是在法律方面的认知,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及法律观念也在逐渐的深入人心,人们也开始学会借助法律武器来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在2021年1月1日,颁布了《民法典》,也正是由于这部法典的实施,让公证遗嘱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所订立的遗嘱都具备了法律效应。然而,通过对比分析发现,选择的遗嘱方式不同,遗嘱所具备的公平公正性及法律效力均有所不同。另外,在实践中发现,几乎所有人在订立遗嘱时,都会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这也恰恰说明了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及公正性,最关键的是能够切实的维护订立遗嘱人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民法典》背景下,首先对公证遗嘱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展开了全面的分析,其次针对公证遗嘱所具备的优势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后针对公证遗嘱的发展方向做出了展望,从而能够为人们提供一定的参考。
简介:摘 要:在我国民法典列明的遗嘱中,最为真实的就是自书遗嘱,因此自书遗嘱的格式也是最简洁,认定标准也是最低的,但是就算最低的格式标准,在现实中经常还会出现有瑕疵的自书遗嘱,现实中的瑕疵自书遗嘱的认定就存在很大争议,因为现存并没有关于瑕疵自书遗嘱的效力方面的司法解释或者规定,所以现实情况中不同的法院或法官可能会持截然相反的态度,导致同样的案子在不同地方审判的结果大相径庭,那么瑕疵自书遗嘱到底该不该有效呢,形式无效的自书遗嘱在实质上是不是也应该是有效的呢。
简介:摘要:《民法典》分别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和遗嘱执行人,分别负责遗嘱的执行和遗产的管理,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模糊,还有待进一步区分。本文通过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的产生和发展对二者的相同和不同展开分析,并明晰二者的关系。经过研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分属独立的法律概念,遗嘱执行人不因第1145条转化为遗产管理人而成为被遗产管理人所包含,继而明晰二者的相似与区别,认为二者存在适用范围产生方式、行为依据、权限范围、确定资格、产生顺序存在不同。
简介:问:我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后,母亲又再婚,母亲和继父书面约定,各自婚前财产如房屋等归各自所有,这一约定是否有效?母亲如果想将遗产都留给我,是否需要立遗嘱?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您母亲和您继父的约定合法有效。如您母亲将其遗产都留给您继承,则需要立遗嘱。如果您母亲不立遗嘱,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子女及去世时的配偶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