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中国法律法规名称英译版本缺少统一规范,英文译名混乱的状况常给来自法律界和学术界的人士带来诸多疑惑,特别是给外国读者带来一些理解上的困难。目前,中国具有较高效力层级的现行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名称英译版本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有:英译名称冗长且极具中国特色;名称格式词后的介词使用混乱;"Law"的前置定语表述形式多样。文章尝试以法律法规名称的英译文本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归类,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与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法规名称进行对比,分析中国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引用英文名称时参考权威机构编译的版本;尽量简化译文名称的长度和结构;制定不同格式词的一致结构标准;尽量统一"Law"的表述形式。
简介: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是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种由政府提供资金,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通过合同关系实现特定公共服务目标的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政府在购买教育公共服务中实际承担着教育公共服务资金提供者和监管者两种角色。购买合同本质上是行政合同,受行政法调整,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完善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机制,需要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单行法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实现教育公共服务购买的法制化。
简介:摘要游乐设施是承载游客游乐的载体,其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游客的生命和健康,它也被称为“特种设备中的特种设备”。从本质上看,游乐设施是为游客创造快乐的设备,是追求欢乐和开心的阳光行业,人们对其危险性毫无心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心理反差极大。从参与人数上看,社会大众参与人数多,每年参加游乐活动的人数达4亿多人次。主要参加群体是广大的青少年和儿童。从分布区域上看,游乐设施主要分布在敏感地区,如政治经济中心、经济发达地区、旅游胜地和重要的会议场所。另外,我国的游乐设施中小企业多、管理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是一个刚刚发展的行业,安全技术整体水平较低。因此对于游乐设施安全,各级政府极为重视,媒体高度关注,百姓十分关心。游乐设施的安全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必须保障游乐设施持久安全的运行,而完善健全的法规标准是保证游乐设施安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