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我国因解决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究竟应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争论,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以医疗卫生部门为主的一种观点认为:解决医疗事故中的人身伤害问题只能适用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理由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的特别法,当然应当适用之;但以社会大众和人民法院为主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严重滞后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地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更是体现不出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事实上已不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转而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实体法。自
简介:概述在美国,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的内容。学校安全意味着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美国的学校安全实际上是一个大安全的概念,学校安全是指学校环境及学校活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家庭、护理人员、学生、学校职员以及社区)所感知并体验的安保,从内容看,学校安全包括情感(emotion)和人身安全;从对象看,学校安全包括学生、教职工和学校安全。此外网络安全、环保安全也属于学校安全范畴。美国教育法典规定了对网络安全和学校石棉制品的限制。学校安全广泛,影响因素各异,学校安全的管理和防范也不相同,这就要求通过立法来加以协调。
简介:<正>一、德国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一)合作社的产生合作并不是德国人的发明,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合作形式。但是,首次制定企业型合作社方案的人却是德国的合作社创建人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FriederichWillheimRaiffeisen)和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HermannSchultze-Delitzsch)。19世纪上半叶,由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农民解放)和经济(自由化、工业化)的一系列深入的结构变革,许多人陷入严重的物质危机。1854年起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在农村创办了信贷合作社,1849起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