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财源建设的总体部署,从1991年开始,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有声势的农村财源建设活动。各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各地实际,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以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多种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实施稳打稳扎、多路推进、梯级开发的财源建设战略,认真制定财源建设规划,明确财源建设目标,广泛筹集财源建设资金,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农村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优化了农村财源结构,推进了乡镇财政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增强了县乡财政的实力,为全省财政增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简介:城乡收入差距调节是当今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被赋予了重要性和时代性的内涵.成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路径。本文通过阐述财政支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收入差距调节的内在机理,发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是制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通过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农民需求偏好的表达机制,有助于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并最终实现调节城乡收入差距的目的。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目标,从基本国情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际出发,遵循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加快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理顺基金管理体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大调剂力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