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分类及用地控制研究是对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实施用地控制的必要支持和有效延伸,有助于提高线网的可操作性,起到稳定线网的目的。作为城市交通体系的一个专项研究内容,是要在线网规划基础上进一步稳定线网层次和核心构架,稳定线路走向和站点分布,根据不同分类,使得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得到有效控制,以确保工程的可实施性。继而有效引导轨道沿线土地的开发,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旧城更新和土地置换的步伐,推进新城的快速发展;保证轨道交通的运行的安全和顺畅;促进轨道交通经营和沿线土地开发的双赢。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2号涉及二审中诉讼外和解协议与一审生效判决的效力关系问题。严仁群博士撰写的《二审和解后的法理逻辑:评第一批指导案例之“吴梅案”》认为指导案例2号存在全面的瑕疵和不足,法院对和解协议争执的程序处理更是存在根本性缺陷。严博士的上述研究混淆了立法论与解释论,立论和说理的逻辑自洽性不足,比较法分析不尽深入,错误判断了“吴梅案”中诉讼外和解的性质及其与确定判决的关系。“吴梅案”中和解在性质上属于比较法上的“不执行契约”,绝非私法上的和解契约。从解释论的角度,指导案例2号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实务中成型了的程序运作方式的确认,符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从立法论的角度,则应该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处理确定判决外和解与确定判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