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过去认为急性心肌梗死(AMI)后心电图出现病理性Q波,表明心肌细胞为不可逆性坏死,但随着冠状动脉再通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冠状动脉搭桥术(bypass)和经皮冠状动脉腔内形成术(PTCA)及支架植入术的开展,人们发现,尽管常规心电图和心肌灌注显像为不可逆性缺血改变,也不一定就是心肌坏死和瘢痕形成,相当部分病例,左心室功能降低是由于可逆性心肌缺血所致,原梗死区无收缩功能或收缩功能异常的心肌节段在恢复血流灌注后可逐渐恢复功能,这种血流再灌注后可恢复的心肌即称"存活心肌”.由于重建血运后"存活心肌”正常化意味着左室功能的恢复,前瞻性地估计梗死后心肌是否存活对决定是否值得重建血运具有重要临床意义和社会效益.
简介: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将商业贷款利率作为政府贷款与贷款担保是否授予企业补贴利益的判定基准。判定贷款的利益基准,应为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其中的“可以”表示企业的资信状况符合获得基准贷款的条件;贷款市场的边界应根据货币币种来确定;贷款人是否国有,无关乎所提供贷款的商业定性。判定贷款担保的利益基准,是无政府担保时、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此项基准贷款可以有商业担保存在,但补贴利益应为扣除企业支付商业担保与政府担保的成本差额后的、企业在有无政府担保的不同情形下,所支付贷款利息差额。特殊情况下,商业利率基准可以变通为其他币种的贷款利率或者结构利率。
简介:财产权准征收是指对财产权的形式限制构成对财产权的实质剥夺。其判定基准为财产权的“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所划出的一道清晰界限。基准的建构层面涉及世界观与方法论两大体系。世界观维度是一个多元多维变量所组成的复合系统;方法论维度是在综合考量各变量功能和性质的基础上,实施对象基准一结果基准一综合基准的方法路径。对象基准是判定的前提和起点,是区别财产权“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的形式化识别机制;结果基准是判定的实质内核,是区别财产权“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的实质化识别机制;综合基准是配套性判定,弥补结果基准功能的不足和局限。此外,基准的设定还须考量平等、比例和信赖利益三项原则。现阶段,在模糊地带应坚持“从严”认定模式,并以“法益衡量论”作为其兜底性判定方法。
简介:摘要中国基于医学的《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推出8年,加入《全球脑死亡建议案-脑死亡/神经病学标准死亡判定》撰写与发表工作后,加快了国际化进程。为此,笔者有感而发,对相关工作进展和现存问题发表一己之见:(1)虽然世界各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因国情、文化、宗教和法律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可以做到求同存异,如最低判定标准的统一和确认试验的选择;(2)虽然世界各国的脑死亡判定执行力因是否立法而存在差异,但社会各界和公众能够做到尊重医学科学发展;(3)虽然脑死亡判定结束后,还有生命支持和器官捐献等问题需要解决,但通过医学实践活动深入将逐一解决。总之,相信中国规范化脑死亡判定工作继续有序、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