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经济的影响1.增值税和消费税已划为中央固定收入,各级企业所得税列为各级固定收入,这就表明我们原来列为地方财源建设重点的工商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已不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些高税收、但利润低或亏损的企业将不再是地方财政的摇钱树;一大批依赖以税还贷的新办企业或待完成项目从一开始就会变成地方财政的包袱。2.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农业四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其他收入等涉农税种、零星税种已划为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于这些税种课税对象复杂,分布较散,计征困难,过去无论是在税收政策上,还是在具体征收中,都是不被财税部门重视的,这次分税后,这类税收,无疑要成为地
简介:《立法法》对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范围作了新规定,重点对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依法界定两者权限范围的前提不是确定各自专属立法权,而是要注重立法主体的职权关系对两者权限范围的影响,以及两者权限范围界定中立法事项的分类。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中对于两者权限范围的界定标准已形成基本认识,但存在一些问题。依法界定两者权限范围还受到地方立法空间有限、行政权不当干预地方立法、监督效果不足等现实因素的不利影响。解决措施包括严格执行《立法法》相关规定、扩大地方立法空间、注重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增强监督效果等。
简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对地方征税努力的扭曲。本文通过构建转移支付一征税努力模型,分析了不同性质转移支付对地方征税努力的影响,同时利用1997—2010年我国各省份财政实践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显著地扭曲着地方征税努力。总量性质转移支付(即税收返还)、均等性质转移支付(即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定额补助)对地方征税努力存在着抑制作用,配套性质转移支付(除均衡性转移支付、定额补助外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则能增进地方征税努力,但激励效果远小于总量性质转移支付和均等性质转移支付。
简介:<正>郭正忠先生的巨著《宋代盐业经济史》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出版的一本内容最为详尽的断代部门经济史论著。全书近八十万言,分为八章。第一章《宋代食盐的生产技术》,介绍了海盐、解州池盐、川峡井盐在生产技术上的进步.第二章《宋代食盐生产中的诸关系》,从食盐生产者、食盐生产体制、盐民的等级与阶级结构及税役负担三个方面,剖析了宋代制盐业的生产关系。第三章《宋代食盐的流通(一)》,阐述了宋代食盐收购方式及收纳管理体制、食盐的秤量与本钱支付、食盐的包装与仓贮等方面的问题。第四章《宋代食盐的流通(二)》,阐述了宋代盐运网络与机构管理、食盐运输体制等方面的问题.第五章《宋代食盐的流通(三)》,从五个方面论述了盐的销售体制,它们分别是:卖盐机构与销售管理制度、官府垄断的榷卖体制、官府控驭下的钞引盐制、其他销盐体制、宋盐供应中的滞销和脱销。第六章《盐产与盐利》则从财政的角度,阐述了盐产与盐钱岁收问题,以及宋盐流通利润率及其社会意义。第七章《宋代东南六路海盐政策的变迁》,以海盐盐法改革为线索,论析了北宋前期、中期、后期以及南宋时期的淮浙盐法。第八章《宋代解盐政策与体制的历史变迁》,分三个阶段论述了池盐产区中有代表性的解盐之法之变革,它们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