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中国文化的近代化角度对康有为的法思想进行了一些新的探讨。文章指出,中国法文化的近代化历程开始于维新变法运动,而康有为则是开时代之先声的伟大人物。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康有为从自然人性论出发,引伸为"几何公理"原则,把独立、自由与平等推证为人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成为判定政治、法律、道德之是与非的根本价值标准,由此对传统法文化价值观和主要原则作出较为系统的检讨和批判;第二,康有为转攻今文经学,把近代化法文化的新思想、新观念、新制度注入传统经学之中,为中国法文化的近代化清扫了路障;第三,康有为提出了取代传统旧法的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新的法律体系模式,成为近现代立法的根本。所有这些都产生了长久而深远的影响。
简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与义务对应的主要是权力而不是权利,是权力义务关系为主,权利义务关系为辅。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公平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比例失衡,义务多权利少;“一般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欠缺,“特殊权利和义务关系”普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多指向积极作为的“行为”,更强调其中的义务性。在权力义务关系中,虽然理论上也主张双方均有义务,但实践中落实的是“臣事君以忠”,而“君待臣以礼”仅限于道德说教;混淆了其中的法律权力与道德权力、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比“君为臣纲”布下了更为严密的权力网络,权力义务关系渗透在一切人际关系中,尽管为其注入了亲情,但主色调仍是义务。这种状况至今没有根本转变。
简介:<正>中国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制建设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数代仁人志士和知识分子的大课题,更是近年来致力中国法律现代化建设的学人们所极为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中西法文化的研究不仅涉及到法制史、思想史、文化史,而且还要涉及到法理学、哲学等诸多领域,其所需知识范围之广、研究难度之大共所周知。法学界以及史学界真正能够深入、系统研究中西法文化的著作一直阙如。南京大学法律系青年学者张中秋的新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以下简称《研究》)一书,是目前国内一部系统研究中西法律文化的著作。该书名之曰“比较研究”,从法的形成、法的本位、法的文化属性、法与宗教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