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建筑工程领域,挂靠人承担了重要的角色和责任,为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有一个共同的难题,那就是挂靠人工程款的请求权。在一些情况下,履约方可能不按时支付挂靠人应得的工程款,从而给挂靠人造成了经济困扰和法律纠纷。面对此类问题,挂靠人需要选择合适的路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本文旨在探讨挂靠人工程款请求权的路径选择,以帮助挂靠人更好地进行维权。
简介:传统票据法理论中的利益偿还请求权,是票据法为了衡平票据当事人的利益而特别规定的,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救济的一种制度.学界认为我国第18条是对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规定,但缺乏充足的理由.笔者认为,我国并没有规定也没有必要规定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
简介:"刑事被害人物质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被害人请求法庭判令加害人及其他赔偿责任人赔偿自己因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权利。被害人的该项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救济权。某些犯罪行为在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的同时,还会使国家、集体的财产受到侵犯,使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失,因此,世界各国都规定了加害人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物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简介:承运人网站公布的滞箱费费率是否具有约束力、法院可否根据申请对滞箱费进行调整或者设定限额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航运和海事司法界。从滞箱费的实务运作、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海事司法实务等角度分析,认为近年来在国际集装箱运输中逐渐形成承运人对超期使用集装箱者收取滞箱费的航运惯例,滞箱费是承运人依航运习惯对超期使用集装箱者收取的赔偿费用;承运人网站公布的滞箱费费率具有约束力,一般不宜调整。
简介: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文称无独第三人)立法规定的不完善及内在冲突,在理论和实务中产生了诸多困惑。为实现对无独第三人的程序保障,应当首先明确无独第三人的适格标准:无独第三人与本诉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同本诉系争法律关系有牵连。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无独第三人参加诉讼。无独第三人可以提出攻击防御方法等一切诉讼行为,但不得与被辅助人相抵触。无独第三人参加诉讼当然对其产生参加效力,前提应充分保障无独第三人的程序权益。
简介:本文从充分发挥不当得利制度功能出发,分析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相关请求权的竞合与选择问题,指出,由于我国不当得利制度适用不以给付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为条件,而以利益的得失有无法律上原因为条件,所以存在与其他请求权竞合的可能性。由此根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和各自的构成要件,研究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费用偿还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问题,以及在存在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不同基础请求权的不同法律后果。
简介: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不明确,如果承认他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法却并未赋予其充分的诉讼权利;不承认他是当事人,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就没有道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诉方式有申请参加和法院通知参加两种,而后者违反了民事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加之诉是否存在也有争议。借鉴外国的立法,笔者建议将我国的第三人制度分为独立参加诉讼的第三人、被诉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和辅助知。诉讼的第三人三种。
简介:[摘 要]当假体与人体结合时,植入式假体为身体组成部分,其损害受害人享有残疾赔偿金请求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狭义)请求权;非植入式假体为包含人的精神利益的物,受害人仅享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狭义)请求权;采用具有生物学功能材料制备的假体则需要区分,植入式的受害人享有残疾赔偿金请求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狭义)请求权,非植入式则以其仿生性和生物相容性而定,仿生性和生物相容性程度极高,按照植入式假体对待,否则以非植入式假体对待。
简介:为使物权请求权一词的内涵能够与其在表面上传递出的信息相吻合,本文未采纳学界通说,而是将物权请求权定义为物权受到侵犯时产生的请求权。此种请求权属于救济权意义上的请求权,从而与原权意义上的请求权即债权迥然不同,但又与经本文解构和重构后的侵权责任完全契合。在权利的民法保护上,物权请求权的模式与侵权责任的模式各有优点。在未来的民事立法中,二者可以同时规定在民法典的不同部分,以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
简介: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时。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该第三人拒绝参加诉讼,也未以原告身份另行起诉。而是向我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简介:在当前公司活动中,越来越多的有限公司即使有盈余,却没有作出关于股利分配的决议,损害了有限公司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为了保护有限公司股东的权益,进而保护其投资积极性,可以允许权益受损害的股东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有权向法院提起强制要求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的诉讼。
简介:《民法总则》第188条在总结立法和司法经验,有所创新,规定了因见义勇为受害的特别请求权。这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转变诚信道德日渐式微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见义勇为受害的人有权行使该请求权,侵权人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性质类似于谢金;如果侵权人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益人应当就赔偿不足部分承担适当补偿责任;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益人承担的适当补偿责任是补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范围。
简介: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也是公司的终极所有权人,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股东享有重大决策权,在两权分离的管理模式下股东要有效实现决策权必须先实现知情权。股东知情权的实现要通过调查权的实现为前提,而通过选任调查人的方式是实现调查权的有效途径。公司治理和立法先进的国家明确规定股东调查权的制度设计方式和行使该权利所要具备的相应客观条件;我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引入检查人选任制度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简介:<正>所谓被害人刑事抗诉请求权,是指对于法院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的,享有请求公诉机关提出抗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从本条款可以看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当事人享有刑事抗诉请求权,但并不享有独立的上诉权,其刑事抗诉请求权也不必然启动二审程序,最终是否抗诉还要取决于人
简介:【裁判要旨】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公共空间的权利归属原则,突出了业主权益的保护,限制了他人擅自处理和改变公共区域用途的行为。以自然物理属性和功能用途来看,楼房的全体业主对楼房的顶端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未经楼房全体业主同意,任何擅自处理和改变楼房顶端使用权的行为,均构成对业主权益的妨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简介:摘要我国合同法上规定有许多赔偿责任,但这些赔偿责任的规范基础不尽相同有的以传统民法上的违约责任为规范基础;有的则属于独立的责任规范基础;,如果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而造成受赠人损害的,是侵权责任与加害给付的竞合;如果是保证无瑕疵而造成受赠人损害的,则是加害给付。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关于该十倍价款惩罚赔偿的请求权性质,根据传统的民法基础理论,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在损失赔偿范围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应当根据权利人所主张的法律关系进行确定,而不宜简单定性为侵权请求权或合同请求权。
简介: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多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直接请求保险公司给付赔偿金。对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来源、性质及其实现途径,理论及实务中均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是法定权利,兼具侵权损害赔偿请求与保险金请求的双重属性,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与非诉讼两种途径行使这一权利。
简介:摘要:本文针对近年来实务中越来越普遍出现的施工企业对外支付大量款项后向实际承包人追偿的现象,结合此类民事诉讼案例分析施工企业向实际承包人追偿的请求权基础,以期为权利救济、司法审判、律师法律服务提供一些参考。
简介: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存在许多问题,如赔偿范围过窄、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时出现判决"白条"、民事侵权之诉与刑事被害之诉的选择僵局。刑事被害人损害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就需要扩大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保障被害人诉讼程序选择权,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我国有必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论挂靠人工程款请求权的路径选择
论我国票据法中的利益偿还请求权
刑事被害人物质损害赔偿请求权探讨
国际海运集装箱滞箱费的请求权分析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研究
竞合状态下的不当得利请求权浅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之构建
论假体损害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论物权的民法保护方式——徘徊在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责任之间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关于有限公司中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制度的探讨
《民法总则》之因见义勇为受害的特别请求权
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检查人选任请求权制度
浅析被害人刑事抗诉请求权的缺陷与完善
楼顶的权属性质及业主的物上请求权分析
合同法上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基础规范分析
十倍价款惩罚赔偿的请求权性质及法律适用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
浅析施工企业向实际承包人追偿的请求权基础
略论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