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已经成为信用卡业务面对的一种严重风险.研究这种犯罪,对于维护金融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以及对于正确理解、适用刑法,完善立法规定都是有意义的.
简介:摘要: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 成立恶意串通型代理权滥用, 被认为是典型的代理权滥用。由于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不同于恶意串通的法律行为, 因此不应适用民事法律行为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规定,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给予被代理人以拒绝或者追认的权利,以更好的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制度中应以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思为中心,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下更应该着重保障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依据被代理人的意思发起和终止,代理人应该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依据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思从事代理行为。当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时,《民法典》第164条第二款并未规定这种行为的效力,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
简介:摘要信用卡是由银行或非银行机构向持卡人发行的具有多种功能的结算凭证,是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近年来,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迅速,随着信用卡在我国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的情况也日益严重。信用卡恶意透支是违反信用卡章程和信用卡协议的行为,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不仅直接危害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阻碍了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本文通过指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几种常见手段,分析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的原因及其危害结果,提出了针对信用卡被恶意透支的对策,以保护国家和银行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