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责任保险以化解矛盾纠纷之功效,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遗憾的是,我国责任保险法制因受制于“分离原则”的缘故,实务运作中问题迭出,导致责任保险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功效受到严重阻滞。为此,近代各国立法例莫不在兼顾“分离原则”基础上,设想出诸多制度来避免“分离原则”之弊病。然而,这些制度安排“为德不卒”,迫使现代立法例在突破“分离原则”基础上制定出三种模式:直接请求权模式、参与权模式和防御义务模式。从责任保险缔结目的、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纠纷解决效率考量,我国责任保险法制进行未来改革时,应该选择“防御义务模式”,方能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需求。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医疗保险日渐受到人们的青睐。通过小小医保卡去看病、购药,一卡在手,畅通无阻。特别是遍布在社区、乡镇、居民小区的定点零售药店,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但也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置医疗保险大局于不顾,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突出表现为划卡销售保健品、生活日用品,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划卡结算服务,不能履行人、证、卡核对义务,致使非参保人员占用医保基金。这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侵犯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医疗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消极影响。究其原因,既有定点零售药店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外因,也有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缺陷的内在因素。询诊把脉,治病治本,要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必须从医疗保险制度自身深层次上找出问题的症结。
简介:医保垫付制度设计下,参保人群需要先行垫付全额医疗费用,无疑带给个人或家庭垫付医疗费的经济压力。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就医保垫付制度对居民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理论分析得出,当面临信贷约束和预算约束时,穷人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时,实际的医疗消费将低于最优消费水平。实证部分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发现医保垫付人群的健康状况有更差的倾向,但是其住院医药总费用比实时结算人群低12.7%;医保垫付导致低收入和农村参保人群分别缩减64.2%和23.1%的住院医药支出。因此,医保垫付制度给经济水平有限的参保人群造成了明显的垫支压力,进而抑制其医疗需求,这样的制度设计将严重影响医保制度的实际受益人群。
简介:2001年被称为“银行上市年”,现在的确也隐约有银行上市的雷声,有放开民营银行的呼声,有国有银行欲海外上市的政策丝竹声,浦东发展银行上市了,打破了深圳发展银行上市后尴尬的沉寂,以非国有股东为主发起的民生银行上市了,发行了3.5亿股A股,筹资额高达42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的负责人已经在媒体上信心十足地说,股民们有望在今年年底前买到招商银行的流通股,而华夏银行则期待已久,苦候着迈过上市的门槛,诸多中外资金机构更是跃跃欲试,一时间,银行上市潜流汹涌,和这些“上市”相比,中国银行的举动则可谓“大手笔”,刘明康行长公开表示整合其海外机构,力争在两年内符合国际上市银行的标准,到纽约去挂牌,目前中银香港的重组已基本完成。银行上市年,所为何来?难道上市是治愈中国金融体系既有病症的灵丹妙药?
简介: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发生变化的,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主要由国家财政提供资金支持,银行只是扮演结算的角色,80年代中期,实行了银行对企业资金供给的“拨改贷”,银行贷款成为企业资金(不仅是短期资金,而且包括中长期的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家财政基本上停止了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的直接注入,此后,外资的逐年增多的进入和企业自筹资金的增加,使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初步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但银行作为融资主渠道的格局没有改变,这种融资结构合乎逻辑地导致了企业负债率的上升,高负债意味着企业要向银行支付更多的利息,低效益下的高负债将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一些地方,银行有钱也有贷款额度,由于企业负债率过高,经营风险过大,不愿向企业放贷,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银行吸收存款后承受着还本付息的压力而难以将款贷出,企业资金紧张却拿不到资金,这表明现有的以银行为主渠道的融资体制已经陷入危机。
简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需要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系列制度支持与保障。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税基过宽、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基于不同性质业务的保险业增值税制度,围绕免税范围、抵扣项目和税率水平等方面强化税制的激励效果,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后,对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业务改为免征增值税,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将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保险业务纳入免税范围,发挥免税政策对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免税业务实行抵扣型增值税税制,以达到抵扣链条完整和税负稳中有降的效果;对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实行简易型增值税税制,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推动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和产业体系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