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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裁判摘要】一、对于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当事人以其系该民办学校的实际出资人为由诉请变更举办人身份的,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二、对于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当事人以其系该民办学校实际出资人为由诉请确认其出资份额的,因该类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对该类学校的出资在本质上属于向社会的捐赠,民办学校对于已投入的资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且投入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而非归属于出资人,故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的诉请没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依据。

  • 标签: 进修学校 合同纠纷案 上海虹口区 《民办教育促进法》 法人财产权 民办学校
  • 简介:被告人马向东,男,48岁,捕前系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被告人宁先杰,男,47岁,捕前系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被告人经芳,男,47岁,捕前系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局长。上述三被告人均于1999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1999年10月10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马向东、宁先杰、经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2000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辖

  • 标签: 挪用公款 辽宁省沈阳市 决定逮捕 犯罪所得 全部财产 收受财物
  • 简介: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规定的新罪名,由于认识不清,一些地方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不能准确定罪。佩芳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案的审判,依据事实和法律,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了准确界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认定创制了一个较好的判例。本文试图通过对该判例的评析,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认定中容易出现分歧的几个问题予以理论廓清。

  • 标签: 刑法 私分国有资产罪 司法认定 案例 中国 犯罪构成
  • 简介: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分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尤其是当行为人在一定程度上'主动'放弃犯罪的情况下,对于能否认定为具有中止自动性而成立犯罪中止存在较大争议。关于中止自动性的判断应当受到中止犯减免根据的影响和制约,从犯罪中止的立法目的出发分析具体的案件。本文试图在中止犯减免根据理论上提出自己的理解,进而认为中止自动性应当采取'缓和的限定主观说',以期对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一点思路。

  • 标签: 中止自动性 减免根据 重复侵害 比较对象
  • 简介:我省律师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的方针,在律师机构、人员数量和各项工作的业务量等方面都有很大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法律服务,保证了法律准确实施,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要大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律师工作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社会责任很大。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加强律师队伍的政治建设,要组织律师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六

  • 标签: 刑事辩护 律师工作 经验交流会 大律师 司法行政机关 副省长
  • 简介:今年36岁的善香,是一位朝鲜族女法官。她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县法院工作13年,从审判员到庭长,以出色的成绩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人们的爱戴和赞扬,先后荣获抚顺市“十佳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光荣称号——

  • 标签: 抚顺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庭长 李善香 人物介绍
  • 简介:作为执业35年的律师,他代哩过许多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作为北京律师协会往屠会长,他一直在为律师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发挥进行鼓与呼;作为一名法律人,他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律师制度与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步步发展和完善;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则一直在用尽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践行和推动社会主义法制与民主的进步!

  • 标签: 律师执业 中国法治建设 社会影响 社会主义法制 律师制度 中国律师
  • 简介:在第五中国律师论坛上韩国仁川律师协会会长基文专程来津参会并致辞.会间休息时.本刊特约记者在会场外找到了这位中等个子,面容清癯的中年男子他正在与翻译(本市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辛志强)聊天。本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天举因为什么事匆忙经过之时,还不忘上来与基文会长握手寒暄,以尽地主之仪。

  • 标签: 律师协会 会长 仁川 韩国 张盈律师事务所 特约记者
  • 简介:正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新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 标签: 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面推进 队伍建设 天津市 当事人
  • 简介:目前,我国有关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律规定存在着不足,立法较为笼统,范围界定模糊。实践中一些地方立法试图改进目前的状况,如2009年5月,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但已有人对该地方立法的政策倾向表示担忧。本文拟通过对一件不定时工作制的案例进行评析,对完善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更加科学地规范不定时工作制的用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不定时工作制 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 法律思考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地方立法
  • 简介:在公司法上,我们对股权的理解往往习惯于将其解释为实体性权利,但股东权利日益呈现出复杂的结构、越来越多地包含着两个层级——实体性权利(狭义股东权)与救济性权利(股东诉权)。实体性权利多直接在公司法中予以安排,而救济性权利则可能在公司法中以相对独立的权利形态出现(例如,股东代表诉讼权),也可能在公司法及其他程序法(民诉法)中隐含地存在。前者我们称为股东的明示诉权,后者称为隐含诉权。民诉法中的隐含诉权兼具公法与私法权利的性质。公司法理论界在讨论股东权利滥用问题时,倾向于将被滥用的股东权利局限于实体性权利,例如,有关法人人格否认案件的讨论,多与股东滥用实体性权利相关。雪莱特公司案表明,股东所拥有的程序性救济权也存在滥用之可能,该案在如何界定股东滥用诉权方面较具典型性和示范性,在认定股东是否构成滥用股东权利的纠纷中,既要看权利人有无滥用权利的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更要重点考察其行使权利的背景、客观方式和结果,通过外化的行为推定其目的从而准确界定权利滥用的维度。

  • 标签: 公司 股东 权利 诉权 滥用
  • 简介:<正>近年来,地处鲁西北平原的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创新和探索,形成了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基础建设"四位一体"的规范化管理新模式,不仅有效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开展,而且也使该院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基层法院成为集体一等功的获得者,并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该院是如何实现华丽转身的?日前本刊记者专访了临邑县人民法院院长文铎。记者: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院长,您如何理解规范化管理这个概念的?您是基于哪些考虑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过规范化管理,临邑法院达到了怎样的预期目标?文铎:基层法院的规范化管理,

  • 标签: 规范化管理 管理工作 临邑县 基层法院 队伍建设 山东省
  • 简介:1970年,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居民桂先自建板夹泥房100余平方米。后因该房年久失修,房身下沉,桂先于1984年7月31日向塔河县城建管理所申请维修。同年8月1日,桂先取得批准"建设用地执照"后,自筹资金、材料对该房进行维修。维修后的砖木结构房屋总面积为185平方米。1990年,塔河县政府对桂先的居住房实施动迁。桂先要求县建设委员会动迁办

  • 标签: 大兴安岭地区 建设委员会 行政处理 塔河 黑龙江省 公安局
  • 简介:<正>问:我们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您认为我国制定民事证据法的基本思路、目标或者宗旨是什么?第二,您如何看待"以事实为根据"追求"客观真实"和"以证据为根据"追求"形式真实"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明确这二者之间关系对制定中国民事证据法有什么影响?

  • 标签: 证据立法 民事证据法 社会结构 民事诉讼法 大陆法系 当代中国
  • 简介:双元先生的法学思想最为著名的就是国际私法思想理论,并突出表现在“法律趋同化”理论、“国际社会本位”理念和“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理论等方面。正因这些思想理论光环璀璨夺目,可能会使后学产生一种误读:老先生的思想理论限于国际私法领域。为了让更多学人深入了解老先生的其他思想理念,依凭本人对老先生“言传身教、述而不作”的思想理念的记忆,力图整理补遗老先生的思想理念体系,包括治学之道、教育思想、学术思想与法哲学思想等,充实学人的有关认知。故此,不断挖掘老先生的思想理念,尤其是先生现有著述中较少论及而实际教育研究中却有深远影响的思想理念,并充实完善老先生的思想理论体系,对于改进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标签: 法科研究生教育 思想理论 李双元先生 治学之道 教育思想
  • 简介:交通碰瓷行为可分为无中生有型和颠倒黑白型两种类型,前者的不法集中体现于索财行为,而后者的违法性同时表现在索财行为和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上。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其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是否足以与四种危险方法相当。此外,该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索财行为的定性需要综合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方式、欺骗的内容与程度、索取数额是否合理以及有无胁迫行为等因素。在被害人交付财产的场合,若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能为其索财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正当依据,索财行为构成诈骗罪;否则,应将其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标签: 交通碰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 简介:美荣教授,辽宁丹东人,1964年11月出生,三级教授,二级警监。美荣教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实务系犯罪学研究会专职副会长,法律实务系民法学科带头人;

  • 标签: 犯罪学研究 法学会 辽宁省 副会长 教授 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