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毛诗序》有相对一致的解释思路,十五国《风》、大小《雅》各部分的《序》表现出一定的系统性,相邻的《序》文也往往有一定的关联度,则其很可能成型于一人之手。三家《诗》本无序、四家《诗》解说有不少歧异,说明《毛诗序》非出于诗人、国史、周之乐官、孔子、子夏。先秦时期虽也有以政治教化、伦理道德解《诗》的趋向,但尚未成为普遍原则。《毛诗序》与三家《诗》皆以政治教化、伦理道德解《诗》,洗明它们是同一时代的选择。而《毛诗序》比三家《诗》有更浓厚的政治教化的意味,则《毛诗序》晚于三家《诗》的创立。三家《诗》的创立在高后至文帝时,结合《序》《传》关系、《序》的资料来源,可以断定《毛诗序》的成型在景帝前元二年至中元五年间。
简介:《礼记》中子游述及“以故兴物”与“微情”代表两种不同的制礼之法,然礼家对“以故兴物”的解释素有分歧。郭店战国楚简出土,研究者判断子游论述与《性自命出》篇密切相关,这为重新解读“以故兴物”提供了可能。“以故兴物”意指因某种特定的教化目的,利用基于人情且精心设计“外物”以兴发释放行礼者与礼仪相匹配的情感。“以故兴物”的对象包括两类:一为情感充分者,一为情感不足者,前者需借助外物将“情”兴发、释放、宣泄出来,再在仪式的引导之下,调节情感浓烈之程度,后者则在外物的影响之下,调动原本不足的情感,以达到反躬修身的目的。“以故兴物”广泛地运用于各种仪式之中,辨明其义对于厘清“兴”与“礼”,“兴”、“情”与“物”等多组概念的关系,深入儒家礼学思想演进的肌理有着重要的解码作用。
简介:子夏与孔子关于《诗经》文句、内容和价值的讨论引入注目,二者就文质、本末、仁礼等关系的论述代表了先秦儒家道德哲学由仪式伦理向情感伦理的转化。孔子及弟子、时人所提出的“质先文后”、“质本文末”、“重质弃文”、“文质一体”、“文质彬彬”等思想代表了先秦儒家早期文质观的主要观点。思孟和荀子在继承孔子文质思想的同时,又从不同侧面分别强化了质与文的思想价值。由对文质及其关系的理解出发,思孟重“质”轻“文”,更加注重“义”的内在性,甚至把“礼”也纳入了内在性的范围;而荀子主张“情文俱尽”,赋予“义”以内外两重性,把“礼”视作实践“义”的根本途径。伴随着文质观的演化,先秦儒家道德哲学的建构蕴含了由外而内,又由内而外的否定之否定的价值转向,《论语》中所见文质观正是理解这一价值转向和思想逻辑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