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书比人长寿”,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费正清写给赵家璧(1908-1997)的信里的一句话。赵先生非常欣赏,视之为名言。此话的确能够引起读书人、写书人和出书人的共鸣:对于爱读书的人而言,不免感叹世上的好书太多,人生有涯,光是经过岁月淘洗的经典,皓首也难尽读,而这些经典去口不会随着我们一同老去。对于写书的人而言,大多也都将书视作自己肉体生命的延续。一些人即便在退休之后,安度晚年之际,也喜欢将平生零落的文字收集起来,编印成书,馈赠亲朋,作力生命的纪念。而对于像赵先生这样的出版家而言,争取有生之年编辑出版一些万世流传的“长寿”之书,是一种志向,一种自豪,也是一种人生的慰藉。1988年赵先生在香港三联书店出版文集,曾用这句话作书名;百年后由其子女编辑的这本书,还是用这句话作书名,两代人之于书的拳拳之心,殷殷之意,于斯可见。
简介:北京市工商局印发《关于委托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部分企业登记注册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1997]167号)一、委托具备条件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有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上述情况以外的公司登记,扔按照市局有关规定执行。二、委托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经批准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的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涉及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统一按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核定。经批准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按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执行。三、委托具备条件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非公司)所设分支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