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预算审查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制度一直存在着地位缺失、对预算草案、调整和决算监督不力的缺陷。为此,从实体而言,预算法律制度必须在主体、分项审批的责任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程序上,重在审查时间上进行修改,从而建立适合我们国情的预算法律制度。
简介:《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不仅强调了公平竞争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更强调了要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防止政府出台不合理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从而为推进我国的竞争政策做出了顶层设计。为了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国家还应当明确解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冲突的原则,明确竞争政策在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中应处于优先适用的地位。鉴于当前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政府行为是各种不合理的财政补贴,国家财政补贴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各种补贴的标准应当公平、公正,由此方可避免和减少国家财政补贴中存在政府官员和企业两方面的寻租活动。
简介:据新华社2017年11月23日报道,日前工信部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事件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预防与应急准备、保障措施等内容。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工信部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通过多种途径监测和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在其他相关立法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规定不甚完备的情况下,从处罚范围看,显示了刑法应有的扩张性。然而,刑事司法应当通过目的性限缩解释保持适度的谦抑,审慎界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拒不改正”“违法信息”等,从而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在保护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的同时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简介:网络流量为网络安全监控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但是,随着需处理的数据量不断增加,可能引发大量的技术问题,从而使得整体网络流量分析的技术难度变大。通过引入一个用于本地企业网络安全监控的架构,提出了一种大数据量安全监控分析的技术解决方案。主要应用目标是网络入侵的检测、预防及取证分析。方案架构由两个系统组成,一个用于可扩展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及管理,另一个用于数据利用。DNS数据、网络流量记录、HTTP流量和蜜罐数据等在本方案中被最先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关联与挖掘。还提出了一个数据关联方案,并针对Hadoop、Spark等大数据框架对其性能进行了评估。
简介:与隐私权相较,个人信息权是一种网络环境中的新兴人格权,可以经由《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条文确立。我国可以采用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保障个人信息权。自律模式部分,网络隐私权保护组织以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可以逐步独立。我国应当以司法途径与管理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网络安全,在线上身份证制度的构建上,应由《网络侵权司法解释》作出司法导向。现有的"通知—删除"规则可以改制为"通知一删除一反通知一恢复"规则,网络服务提供商并不应网民的要求永久性删除信息,而是需要等待反通知期间,以平衡提供者的经营自主权、网络用户的信息发布权、权利人的著作权等权利,以预测网络服务提供商收到通知后的行为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