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围绕着一起编剧维权纠纷,目前体制似乎将民事诉讼、行政保护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手段都摆在了当事人面前。但是深入考察发现,不予许可的行政保护只是"看上去很美",广电行政机关没有权力、也不应当对电视剧是否侵犯著作权进行审查;而在广电行政机关无权干涉民事争议的前提下,给予编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而启动地注定是一场增加各方讼累却无助于解决实质问题的官司。行政法学在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同时却缺乏与其它诉讼的协调机制,凸现了部门公法学在回应现实纠纷解决中的缺陷。跳出部门公法的狭隘视域,以统一公法学的视角统筹考虑民事诉讼、行政保护和行政诉讼三种救济途径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
简介:目次一、前言:社会立宪构成论——国际法与宪法问题的社会学法学思考二、魏玛的遗产:德国公法学"实质的民族宪法观"的形成——从高权国家到人民宪政观(一)高权国家与大众民主(二)魏玛:国家作为社会的自我组织——宪法的实质化(三)魏玛方法论争的遗产:宪法实质化与民主的同质基础三、托依布纳从社会理论与知识理论角度的批判:多元主义的社会立宪构成论(一)无法包含社会的国家:系统论对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二)新的民主观:对人民主权概念的重构与重视自发政治(三)多元理性:宪法多元,法多元四、托依布纳从世界社会角度的批判:跨国跨文化的宪法,从实质到功能的转变(一)跨国与跨文化:从不可穿透的国家宪法观到世界社会的法沟通(二
简介:本文对制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宏观背景和战略意义试做分析,深感其提出了深入改革发展新时代的战略方针和基本目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做力图深入的解读,深感其特殊意义在于强调了必须坚持数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道路取得的探索成果和前进路向;逐项探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法制建设新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提出六项重大任务的综合考量和基本内容,重点探讨易被忽视、易生歧见的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方略的辩证关系,深感四项目标性任务和两项保障性任务都颇具新意、极为宏大、非常艰巨;尝试分析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须要省思的若干认识问题,深感观念更新是制度创新的认识基础和思想先导,坚持共同建设、法治中国的路向是实现中国梦的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