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设行业提出了更合理的建筑设计和建设计划,做出了建设过程的合理规划,并以法律条文形式设计了建设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有许多法律规定,如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等,用于管理和保护建设过程。随着法律规定的出现,建设可以遵循的规章制度更加明确,权利、项目管理者和时间工作者的义务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是由于我国的广大领土,根据地域的不同,特定情况也有很大差异。制定法律规定时,必须彻底讨论这些问题,确保法律条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在签合同的时候,需要慎重分析合同内容,确认没有问题。合同的不合理条约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防止合同上的纠纷,以便双方当事人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减少耗费时间和精力。
简介:摘要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完成。对于我们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与合同意识较淡漠,当前研究项目管理,就必须研究合同,研究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因此,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简介:摘要国际工程合同是项目实施的依托,是协议双方基本利益的保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满足国家战略的需要,近年来在国际工程领域,中国企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拿大项目,拿好项目是众多国际工程市场开发人的理想和追求。诚然,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领域激烈的竞标中收货颇丰。然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大项目好项目最终却成了亏损的项目,究其根本还是我们始终未能清楚的认识到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和其中风险。二者直接贯穿着工程实施全过程,关系整个项目的成败,关系着承包商最根本的利益。本文分析了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跟踪项目保函、加强变更索赔管理等建议,希望能给从事国际工程经营开发合同管理的朋友带来一定的启示。
简介:摘要在我国现行担保体系中,公司担保的实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从而使股东和投资者陷入风险之中,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股东及其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担保的相关操作,授予了公司章程的制定权利。1在民法现行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以此来体现出司法权威与强制适用。但是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一般将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据此,出现的争议就为对于该条的性质是否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立法进程及立法背景的相关梳理,以及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从而从公司法与合同法两个范围对该法条的规范性质得出结论。2
简介:摘要固定总价合同是承包方以招标图纸、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相关规范等为依据,在明确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后进行投标报价,确定总价后一次性包死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形式。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笔者就本人从事工程专责工作中涉及固定总价合同的必须考虑到的因素以及承担的风险做分享,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希望大家全面分析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从而减少合同纠纷,保护发、承包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