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台湾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七人以上股东所组织的,全部资本均分为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承担责任的公司。由此可见,它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聚合多数人资本的经济组织,具有典型的资合经营的性质。股东仅对公司负缴纳所认股款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成为保障社会交易安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唯一物质基础。同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分离制度,股东并非全部、直接地参与公司经营,债权人势必也要由此承担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对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促进公司企业正常发展至关重要。基于这种认识,台湾公司法确立
简介:文章从DouglassNorth的体制经济学这一视角重新考察了中国近期的增长过程.通过将Solow的增长理论模型扩展为一个包含制度变量的计量经济学模型,并用1985—2005年间各省区社会经济数据进行估计,发现三个解释变量(资本、劳力和制度)中估计系数最显著、最大的是资本存量的增长,而劳力和制度的贡献在统计学意义上并不显著.这一结果表明,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来说,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投资规模是经济增长率的最大制约因素.此外,空间位滞变量估计系数为正且统计学意义上显著,这意味着相邻省市的经济增长表现出一种空间区位上的趋同性,或许是模仿、或许是激励导致的空间溢出.